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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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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与其迟疑困惑,不如直道而行

徐百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知情人士”日前向媒体提供了一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作出了统一要求。

    坦率地说,这份文件从立论到细则,并无新意。但观察媒体连日来的反应,为何围观者众多?

    原因很大程度上要归于,披露此事的《第一财经日报》紧接着勾画了各地财政官员的神情——他们反应不一,“有的赞同,有的迟疑”。一位官员甚至在内部会议上坦承,2009年发生的广州和上海公开预算信息的事件,对财政口“触动较大”。

    据报道,湖北省财政厅预算处的一位官员表示,各地预算信息公开的实践进展程度不一,沿海发达地区较快,而西部地区较慢,不应作统一的要求。各地进度不一的一个例证是,东北某省的官员抱怨当地人大要求和财政厅预算执行联网,而广东省早已经完成了人大和财政部门的联网。

    “统一”的尴尬还比如:目前深圳的预算编制已细化到了具体项目支出,财政资金用在购买车辆还是支付人工费都可以查到,而按照该《通知》,只要求编制到“类”级和“款”级。

    上海财政部门的一位官员则表示,对于依申请公开“非常困惑”。首先依申请公开之后财政部门无法约束申请人如何处理信息,而申请人往往向社会公布,所以依申请公开基本上意味着向全社会公开。其次,对于作为申请前提的“生产、生活和科研的特殊需要”如何判断,也存在模糊地带。

    由此看来,此番“统一要求”,对于预算公开当然可能是促进,然而在复杂的现实行政语境中,也并非没有转换成阻力的可能。但愿这份《通知》不要成为托词,更不要成为桎梏。学者杨鹏曾强调,预算公开还需革除思维荆棘和法律羁绊。压力下的种种新规,是除草的镰刀,还是需除的杂草,我们拭目以待。

    细细读来,这份《通知》戴着一顶既像套话又颇能理解为真实感受的“帽子”:随着民主政治进程的推进,社会各界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对于部门、机构和个人而言,应对压力之法,一是抵触,二是逃避,三是顺势而为。第一种态度最为不堪,第二种太没出息,遗憾的是,两者都并不鲜见。第三种态度,体现政治智慧和政治远见,也传递了政治勇气,遗憾的是,所见不多。“触动”财政部门官员的广州公开预算信息事件,算是一例。

    2009年10月16日,广州市财政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当年的财政预算报告,涵盖114个政府部门,在全国首开预算公开之先河。实际上,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等人即提出了要求公开预算案的申请。广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请示广东省财政厅和广州市国家保密局,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故答复申请人称:“由于您申请公开的内容属于密级文件,我们不能为您提供。”2009年面对同样的申请,市财政局办公室考虑再三,希望局里自己拿主意。“他们让我看着办。”局长张杰明说。而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决定把预算上网,“这个事没汇报也没请示”。张杰明还说,他理解,大家接受预算公开的过程,就是思想解放的过程。

    瞧,很多时候,主意完全可以自己拿,做了也就做了,没什么大不了。

    查阅财政部网站,一份文件静默地挂在复杂的链接后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颁布于2008年9月10日。其中称:为保障公民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稳妥作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所以说,此次的《通知》并不新鲜,以往精神也有,原则也有,细节不缺,甚至级别更高(涉及“中央各部门”)。究其根本,只有人的勇气才能释放这些意见和通知的良性功效。电影《孔子》正在上映。夫子有言:吾道一以贯之。预算所蕴含的现代国家之道,在中国已历百年——1910年,清政府开始试办“国家预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预算案,也预示着这个国家“由皇家度支的封建专政体制,步入了公共预算的民主宪政体制”。如今,我们期待各级各类相关者,解放思想,拿出勇气直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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