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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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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成都市委出台《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量化贡献 保障热情 呵护理想

本报记者 陈凤莉 特约通讯员 屈妮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2009年的最后几天,对于成都市金沙小学的大队辅导员刘芳菲来说,意义非常。在她做辅导员的数年里,头一次有部门以条文规定的方式如此关注她的职业,她感觉自己的热情“突然之间比往日多了很多”。

    2009年年底,共青团成都市委、市少工委与市教育局、人事局共同出台了《成都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了辅导员的任用考核方式、明确了辅导员队伍成长发展的路径和保障措施,并规定将辅导员工作与绩效工资挂钩,进一步完善了辅导员待遇的具体体现形式。这些规定让刘芳菲在内的成都市众多辅导员一下子感觉未来的路清晰了许多。

    “如何管好辅导员队伍,我们一直在思索”

    其实,在辅导员的管理问题上,并不是没有相关规定,“比如全国的《少先队员管理办法》,但在实施时多少会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为对于辅导员政治和经济待遇并没有量化的标准。”共青团成都市委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书记张征说。

    而对于辅导员的管理问题,之前团成都市委也做过此类的努力。“如何管好辅导员队伍,其实我们也一直在思索。”

    张征介绍,近几年,团市委一直寻找合适的方式对辅导员进行管理,比如对红领巾示范校进行检查。“我们把少先队工作体系的保障和建设纳入必须检查的内容,对各学校进行督促;也把少先队工作体系保障问题和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进行督促和约束。我们还通过日常工作进行了解和摸底,对落实不力的学校进行主动沟通、协调。但这些都是个别的,局部的,不能保证每所学校都能做到位。我们越发感觉市里要统一出台一个具体可操作性的标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辅导员工作保障问题。”

    2009年年初,团成都市委开始酝酿出台对于辅导员的管理办法,从大纲到细则,历时近一年。“希望这个《办法》能为之前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提供一个方向和标准。”张征说。

    从热情维系到制度保障,给辅导员们更多留下来的理由

    “我喜欢少先队工作,我喜欢孩子。”成都市盐道街小学大队辅导员李蕾这样描述自己的工作状态,这样的热情让她并不介意少先队活动占用了她多少业余时间,也不在乎少先队工作耗费了她多少精力,更没有去计较她是否因此而得到了应得的“报酬”。

    但在张征看来,在少先队工作中,只有这样的热情是不够的,“要用一种长效的机制来保障。”

    “如果没有一种机制来保障辅导员的利益,当他们在这个岗位上得不到相应的发展,很多人就会觉得做少先队工作没有盼头。”张征说。

    而刘芳菲也并不否认,自己也怀着些许期待,在辅导员的位置上能使自己得到提升。“很多老师都有这样的期待。”她坦言。但是少先队的工作比较繁杂,她很少能有时间来考虑这些。

    《办法》出台以后,她第一次认真地审视自己可能获得的发展机会。

    《办法》中规定,学校大队辅导员应按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和使用,列席学校校务会(行政会)。从事少先队工作多年,且成绩特别突出者,列入教育系统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学校绩效考核时,把大队辅导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给予体现。

    这样的明文规定曾让刘芳菲“心里特别温暖”。“以前没有出台《办法》时,对于辅导员的培养与考核,有时候只能看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但现在不一样了,有了硬性规定,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就可以量化了,一切都变得很透明。”刘芳菲说。

    而让李蕾觉得欣慰的是,这种单靠热情维持的工作,多了一份现实的保障。

    《办法》规定,学校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时间应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大、中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或支付超课时费。这意味着辅导员在课时之外的工作也可以被量化了。“这让辅导员们的工作热情更高了。”李蕾说。

    “之前可能对自己的工作责任职责、定位等都不太清晰,就是凭着对少先队的热情去工作,但现在不一样了,《办法》中的奖励和约束条例都很明确,有很多的发展机会,但同时也有压力,这样就促使我们去多学习,更认真地去对待少先队工作。”刘芳菲坦言。

    据介绍,根据《办法》规定,辅导员每年会接受一次考核,定期写反馈报告,并由团成都市委进行抽查监督。

    但是《办法》的出台也并非一帆风顺。

    由于待遇的话题比较敏感,给与辅导员的奖励真要实现起来,难度很大,所以起初对于辅导员奖励细则并未被列入《办法》之中。“但是给与辅导员的奖励对于辅导员的积极性以及整个辅导员队伍的保障是有很大的意义的。”张征说。

    经过和人事局、教育局反复的沟通,并对条款语言进行了多次修改后,这条关于辅导员奖励问题的细则终于被正式写在了《办法》中。

    “把少先队教育纳入到整体的常态教育框架当中,让辅导员和任课老师的利益一样得到保障,这样才能建立稳定的辅导员队伍。”张征说。

    孩子的教育缺失呼唤更加专业的辅导员队伍

    在刘芳菲看来,《办法》的出台对于少先队教育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给与辅导员的“实惠”,更重要的是规范辅导员队伍之后,能够给学生们带来什么。

    “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下,很多孩子在爱国教育、道德教育等方面都有或多或少的缺失,对于作为少先队员的荣誉感更淡了,对于集体的荣誉也不像我们当年那么强了。”刘芳菲说。

    至今,她还清楚地记得,在一次主题为“和爸爸妈妈比童年”的少先队活动中,学生和家长竟是截然不同的反应。“家长大都怀念曾经作为少先队员,然后入团入党的日子,而小朋友们却觉得无所谓。”这样的结果也曾让刘芳菲思索了很长时间:在孩子们意识变化的今天,少先队辅导员该怎么做?

    刘芳菲说的并不是个案,很多辅导员都曾表示自己的学校也存在这样的情况。曾经有媒体报道,某学校悬挂五星红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而路过的小学生却用国旗擦鼻子,面对劝阻,还反问道:“这不就是块红布吗?”

    “因为社会、家庭的影响,有些孩子确实在爱国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有些偏离。”成都市芳草小学的大队辅导员吴晓丽说。吴晓丽做少先队工作十年了,在她的眼里总是觉得自己带的孩子“都很乖”,可是即便是如此肯定自己学生的她,也并没有否认现在所存在的问题,“还是会有学生乱扔垃圾、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爱惜红领巾等情况存在。我曾经见过有红领巾掉在地上时,旁边的学生竟然没有一个人去捡,甚至还有的同学用脚踩在上面。孩子们的这种冷漠,是当今学校一个普遍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

    在张征看来,少年儿童的可塑性很高,容易受外界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上网。“除了家庭教育,学校的少先队教育必不可少,而少先队教育的主要力量就是辅导员。”

    她认为,适合的少先队教育能够取得家庭教育所不能比拟的教育效果。“比如团成都市委近几年打造的‘五心教育’,即对祖国、对党、对人民要有爱心;在学校学习要专心;在家庭对父母、对长辈要有孝心;对同学、对他人要有诚心;对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劳动要有热心。还有旨在培养孩子们爱心和责任心的‘星期五俱乐部’都是学生教育比较有效的活动。”

    而在她看来,《办法》的出台是和少先队活动一样,也是要力图解决学生当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辅导员队伍抓好了,他们的素质提高了,才能更好地解决少先队教育中的问题。”

    点睛

    共青团成都市委书记杜浒: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非常重要的工作力量。在成都市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形势下,面对少年儿童群体特征的新变化,如何破解辅导员队伍管理和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是成都少先队工作必须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团成都市委联合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出台了《成都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从辅导员选拔管理、培训培养、待遇保障、考核激励、成长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力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更好地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小资料

    《成都市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部分规定

    第十八条 辅导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分类负责的原则实施。市少工委和区(市)县少工委每年开展专门针对辅导员的培训均不少于1期。

    第二十二条 对区(市)县总辅导员和学校大队辅导员的专项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应建立考核专门档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考评为优秀的辅导员按当年参评总人数的15%确定。

    第二十四条 区(市)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学校大队辅导员应按学校中层干部进行管理和使用,列席学校校务会(行政会)。从事少先队工作多年,且成绩特别突出者,列入教育系统校级后备干部培养序列。在学校绩效考核时,把大队辅导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给予体现。

    第二十六条 学校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时间应计入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大、中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或支付超课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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