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入实操阶段
本报深圳2月3日电(记者刘芳)今天,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政府常务会议已于近日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举意味着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入实操阶段。
根据《方案》,深圳市公务员队伍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3个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主要是具备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和技术权威性3个特征的公务员;其他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方案》规定,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以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实行薪级工资制度,基层公务员的薪酬增长与其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相结合,为充实一线基层干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涵盖招考、晋升、考核、培训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公务员专业化建设;借鉴香港公务员管理经验,在加大相同和相似性质职位间的交流力度的同时,适度限制跨职类交流,进一步明晰各类人员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路径;结合职位分类扩大公务员聘任制适用范围,制度性地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