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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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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实际 尊重规律 尊重民意

对于教育规划纲要“意见建议”的意见建议

刘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教育如今是一个滚烫的话题。2月24日人民网的“部委留言排行榜”显示,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收到的留言数量高居榜首,是第二位人保部部长尹蔚民的两倍还多。2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文本向社会公示,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必将再掀起一个为教育建言献策的新高潮。

    据袁贵仁部长介绍,去年1月上旬至2月底,第一轮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他们即收到各界人士发表的意见建议210多万条。一年来,各家各派有话语权的人士在媒体上发表关于教改的意见,也已不计其数。

    众声喧哗,共识难求。作为一个学生家长,对于这些已经发表和即将发表的意见建议,我也有些意见建议想说。我觉得,每个人从自己所处群体的利益出发,或者从自己所持的社会理念出发,发出调整改革的呼吁,并且坚守自己的理念或者立场,当然都是合理应当。但是,一份好的意见和建议,必定是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符合大多数民众意愿的。假如自己的利益或者理念与以上三点不符,而最终不能体现到纲要中,那么,在继续坚持不懈表达自己诉求的同时,也请且慢因此就轻易宣布教改“倒退”甚或“失败”。

    总得让北大校长能考进北大

    1965年,17岁的周其凤同学以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化学系。他从老家湖南省浏阳县龙伏镇尚埠村到长沙去坐火车,打着赤脚走了两天两夜。若按照为许多专家所激赏、并已在北大试行的“推荐信加面试”的最理想招生方式,今天身为北大校长的周其凤院士,自己肯定就进不了北大。

    对于当今大学为什么培养不出大师,人们已发表了无数议论和救弊之策。读这些文章时,我想到了僻居于大别山区深处的一个贫困县——湖北蕲春。上个世纪,从这片大山里走出来的教授多达800余人,因此而有“教授县”之美誉。其中包括学问比季羡林还要大许多的国学大师黄侃。如果按照现在很多专家所鼓吹的选拔方式,蕲春这800位教授中的很多人,可能连到大学读书的机会都没有。

    当我们谈到改革“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时,往往会被指责为“封闭”、“保守”。那么请听听一个正在北大读博士的中文名叫刘泽思的德国留学生是怎么说吧。他表示最不能理解的,就是中国人一说到中国的高考改革就言必称英美,“中国有13亿人口,2000多所高校,美国、英国有多少人口?他们有多少所高校?他们的情况可以进行面试,中国可以吗?”他建议教育政策的制定者们,“少跑美国、欧洲,多跑跑西海固。”“无论是群众还是政治家,在讨论怎么改善高考之前都需要调整自己对改革结果的期望值:单凭高考改革解决考生压力过大这一问题是不可能的。”

    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按我个人多年的阅读习惯,只要一看到谁指点教改江山的文章里面出现诸如“问题很简单”之类的字样,心里先就对其可信度打了折扣。各种凌空蹈虚、一切不在话下、无视民众利益的“高论”,即便说得再花团锦簇、气势磅礴,也没多少采用价值。

    什么是纯粹从理念、空想出发,却完全不切合实际的“坏”建议?“春季高考”堪称典型案例。“一考定终身”简直罪大恶极,高中苦读了3年,能连一次“发挥失常”的机会都不给吗?在学界和媒体舆论的巨大压力下,“春季高考”的试点方案出台。结果,招生季节这一错乱,学生入校时,学校连教室和宿舍都没法安排;学生毕业找工作时,绝大多数单位还没有制定出年度用人计划呢。千呼万唤出来的“改革”举措,因为毫无可行性,最后静悄悄地退了场。

    若是尊重实际,就是有些好的改革建议,在其提出之时,也必须考虑好相关的配套措施。譬如,知识界一直、一致地在呼唤“大学自主招生”,大学当局也热烈附和,但二者呼吁的动机可能完全不同。前者谈的是“落实办学自主权”,而后者想的却是——如有的高校招办官员在私下批评教育部“思想不解放”时所言——“凭什么只准许那几十所部属高校自主招生?我们也有一些关系要照顾呀!”如果前者完全不去考虑后者这个实际,只提“自主”而枉顾“监督”的需求,那么,他们听起来高雅纯洁的呼吁,最终就会变成为招生腐败喊开大门。

    不该计划的太计划,不该市场的太市场

    中国教育最不符合规律的东西,可能表现在:不该“计划”的事情它太“计划”,不该“市场”的事情它又太“市场”。一方面是学校缺少办学自主权,有的甚至成了比国企更加“小媳妇”的政府附属物;另一方面,学校的营利冲动之强,在全世界也罕有其匹,如温总理批评的“一些大学功利化,什么都和钱挂钩,这是个要命的问题”。公立学校如此,民办学校更是“理直气壮地”如此。

    但是,现有的某些呼声非常高的意见和建议,恰恰是要强化这两种弊端。

    学术不端、学术造假、学术腐败在校园泛滥,许多人都呼吁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要狠抓、要严处。但我们认真想一想,这不就是在呼唤我们所深恶痛绝的行政干预么?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如果属于职业道德问题,完全可以在学术委员会职权范围内进行查处;如果涉嫌诈骗经费或者国家奖励,则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最该呼吁的是强化学术委员会的独立性,当然同时也要强化对其不作为的监督。若在这事上批评教育部失职,反而是在替教育部要权。

    近10多年来,以“美国众多的一流大学为私立”为根据,学界、商界呼吁放宽投资政策、鼓励民办高校,甚至“先把北大、清华私有化”的声音,不绝于耳。但他们都忽视了或者有意混淆了“私立”与“营利”的区别。世界上(不仅美国)私立的一流大学有很多,但营利性的私立大学办成一流的,却从未有过。事实上,美国现在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私立大学,绝大多数(如哈佛、耶鲁、普林斯顿等)是由教会创办的,少部分(如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霍普金斯大学等)是由私人捐资创办的。这两部分私立大学,虽然收费较高,但主要都是靠社会捐助维持运转,学费收入在整个培养成本中不占主要部分。人家是富了以后去办学,而从没有谁因为办学富起来。

    实际上,这种私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很多方面比“国有”还要更加“公有”:对于国立大学,国家还拥有终极产权,这些所谓的私立大学却根本没有终极所有人;一笔国家投资如果经营失败,国家还可以把剩下的部分收回来,而一笔钱如果给了私立非营利性组织,则一经投出,就永久不能收回;国企被管理层控制,上边还有个国资委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东家”,这些大学却是完全彻底地脱离捐款人掌控,实际控制着大学的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与最初的捐资者无关,且他们自行选举决定空缺继承人选。

    这样的私立非营利性学校,除了与政府没有隶属关系之外,和公立学校本质上没有任何不同。所以,政府当然应该给予他们与公立学校完全同等的待遇,并且尽可能提供经费拨款方面的支持。日本的这类私立大学,政府拨款就一直是其一项非常重要的经费来源。

    中国过去成功的私立大学,除教会学校外,有教育家牵头四处化缘创办并维持者,如张伯苓办南开;有实业家牵头以自己一人之力创办并维持者,如陈嘉庚办厦大。当企业遇到经营危机时,陈嘉庚坚定地表示:“宁可变卖大厦,也要支持厦大。”他真把自己3座大厦卖了,作为维持厦大的经费。当今,如果真有哪个私企老板想学习陈嘉庚,欲捐建并出资维持一所一流大学而竟然不被允许,那么,教育部长就该千刀万剐!但如果你只是想通过办学来挣钱,就不要再打着办“中国的哈佛”之类旗号,谴责“教育部思想不解放”了。

    和中国学界(尤其是经济学界)人士想象的完全不同,美国的私立营利性大学发展的高潮,倒是晚到了几乎跟中国同期。如南方一民办教育家信力建先生所言:“美国营利性大学发展最蓬勃的时期,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目前全美最成功的营利性大学,是我们很少有人听说过的、从事远程教育的菲尼克斯大学,它的成功堪与我们的“新东方”媲美,而已。

    下面这些话也都是信力建先生说的,不是我发明的——“美国政府把营利性高等教育看做公司或者企业,没有直接的税收减免和土地优惠等政策。”“营利性大学不仅要缴税而且不接受基金、私人和联邦、州和当地政府的捐赠,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学费。”请问中国的民办高校投资者和鼓吹者们,你们很期待中国政府也像美国政府这样管理私立营利性大学吗?

    捐资兴学助学,本是中国传统商业伦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秀才出去考举人,举人赴京考进士,本地富商应该资助一笔盘缠,还可以去社会形象不佳的垄断企业经营者——盐商们那里“敲”一笔,甚至成为定例。可惜这个传统现在有些中断了。

    当然,赚钱不是罪恶。恰恰相反,如同办食品厂牟利的同时也在解决人们的吃饭问题一样,办学校挣钱的同时也能帮很多孩子成才,都是善事。当公立的和社会捐建的学校不敷需求的时候,私人投资办学即使只为营利,也应该受到政府税收、土地等等方面的政策鼓励。这方面我们应该比美国做得更多。

    办事业与办企业,遵循的不是同一个规律。世界私立高等教育成功的基本规律,是“捐资”为主而不是“投资”为主。经济学家们在教育问题上发表的许多“专业意见”,都是鸡跟鸭讲。其极端者,甚至有坚决反对免费义务教育的,因为“免费”不符合市场规律!武训行乞兴学当然就更不符合市场规律了。

    这些年民众普遍对“教育市场化”怨气很大,但一些经济学者却总在批评“教育市场化”的程度远远不够。有哪个国家教育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够了,请专家们举例!

    只差一分就落榜,有谁上访了?

    邓小平1977年复出后的第一个大动作,是恢复高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此一举,就奠定了此后整个改革开放的“邓小平时代”牢不可破的民意基础。“国家有正事儿了!”连我们村祖祖辈辈全是文盲的一位老农都为之拍手叫好,“怎么能让交白卷的人上大学呢?”

    邓小平当年“高考新政”所获得的万民拥戴般的成功,永远值得有司在制定、调整教育政策时借鉴和深思。考试是可以改革的,但决不可以被取消。你如果觉得对学生“素质”重视不够,那么就多考“素质”好了。但不能像个别信口开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多次说到“两会”上去的那样,干脆废除高考,把“察举制”、推荐保送制再请回来。

    近日在就纲要召开的座谈会上,温总理说道:“教育公平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公平。”这其实是我们讨论一切与教育有关的问题的认识前提。无论如何,你不能不承认,教育机会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一代又一代青年对进入社会的起跑线的竞争。教育机会的分配规则,必须是公正无偏的,其设置的标准必须是所有常人通过自身努力皆能达到的。

    我们的专家们老是批判“只差一分就没有学上”对学生是多么不公,但你听说过有一个人因为差一分没被大学录取去上访的么?在规则下的失败,人们认栽。反过来,若是被山东最近暴露的那批假马拉松选手们这样的“特长生加分”挤下来,你试试看!

    去年年底本报所做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76.6%的受访者将“取消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政策,让考试重归‘裸考’”选为推进“教育公平”的首选改革措施。这个结果遭到了个别专家学者的嘲讽,指责民众自相矛盾,“一边呼唤素质教育,一边要求‘裸考’回归”。专家担忧:“一旦推进这种版本的‘教育公平’,实现‘素质教育’的多元化教育环境将永无来日。”

    这是站在主流民意对立面上的很有代表性、也很有市场的一种“主流专家意见”。但他们忽略了,民众痛恨的并非“加分”本身,而是弄虚作假谋求“加分”的愈演愈烈的腐败。各种学科竞赛优胜者、具有真正的特长者获得加分,甚至免试保送,老百姓从来都没意见。那些体育明星免试进各大名校,老百姓也没几个人反对。对于真正的少数民族学生加分,大家也少有异议。民意要求“裸考”回归,实质上只是在呼唤杜绝“加分”环节上的腐败而已。

    另外,有些人总是不假思索地把“考试”和“素质”这两个本来不同范畴的概念对立起来,似乎“素质”都是不可测量的,只能靠“察举”;重视分数一分,素质教育就会被弱化一分。本来,对这种概念的混淆,清华大学秦晖教授10多年前早就已经给辨析得非常清楚明白了,但直到如今却仍有大批学者夹缠不清,不停地发动“素质”来斗“应试”。教育行政部门则长期被夹在“专家意见”和“民众意见”之间左推右搡,两边挨骂。

    真正自相矛盾的正是这样的学者们。他们一方面高声呼吁教育要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一方面又在怀念那个最不准许有个性、不准许独立思考的“文革时代”的推荐保送制度;他们一方面高调反对教育行政化,另一方面却又在呼吁行政机关不要顾忌多数民意,强行推动符合自己理念或利益的所谓“教育改革”。这才是最让人担忧的。

    说了这么多对“意见”的意见,还没有直接说我自己对于纲要本身的意见。我的意见无他,就是从上面引申出来的三句话: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让人民满意。有此三条,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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