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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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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算细账:

政府不合理收费增加房价成本10%

本报记者 刘世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政府的各类不合理收费,已经占到房价成本的10%。平抑房价,政府首先应该清理这样的不合理收费,还利于民。”在今天的分组讨论中,王超斌委员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只说了要遏制房价,但并没有给出具体措施。他认为,抑制房价,目前政府手里最简单的一张牌就是取消不合理收费。

    王超斌是一家地产公司的负责人,他说,不合理收费占房价成本10%的数字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是他对一些城市房产开发中的地方政府收费做了细致研究后得出的。

    王超斌介绍说,首先,这些收费名目繁多,日光分析费、环境监测费、人防费等都在其中。

    其次,有的事情明明是开发商自己必须投钱做的,但管理部门也要收取费用。比如,政府收费中有一项叫“电力委托费”,项目施工期间,需要架设专门的电线和变压器供应工地的高耗电施工设备。但多数情况下,一次性缴纳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委托费后,电力部门便不再来,工地上的用电设备和变压器还是要施工单位自己弄。如果不交这笔钱,施工用电就无法保障。类似的还有供水的费用等。

    第三,有的收费标准随意性较大。王超斌举例说,人防设施的收费可以是每平方米1000多元,也可以是2000多元,但人家要是卡你一下,也可能是七八千元,如果摊在房价成本中,每平方米就要上涨300元至1000元。在一些房价每平方米六七千元的城市,这一项收费就已经占到了相当的比例。开发商最终都会把这些收费通过提高房价的方式转嫁给购房者。

    再有一个问题,那些以各种名目收取的费用是否被用好了。比如,教育附加费,王超斌说,首先不说这个费用向开发商收合不合理,单说收了这么多年,究竟有没有用到教育上?

    王超斌说,2008年,他曾联名数百名委员递交了有关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提案,列出了不合理收费的项目。之后,他所在的河南省把对地产企业的52项收费削减为34项,但他认为力度不够,政府还有让利空间。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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