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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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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高速公路“盆满钵满”为啥还收“买路钱”

本报记者 张国 原春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科技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宋振铎,今天谈了一个与本行无关的话题。他的发言题目简单明了:“该管管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了。”

    宋振铎引述了一份外国评估报告的数字:全世界收费高速公路总里程约为14万公里,其中近10万公里在中国。美国90%的高速公路不收费。

    这位政协委员并不反对“贷款修路,缴费还贷”模式。“中国高速公路筹措的建设经费,15%来自国家财政,85%来自贷款,向过路车辆收取过路费是应该的,这是中国国情,不能和美国比。”

    宋振铎主张,贷款修的公路,收取的过路费还完贷款后就不应再收,至于道路经营与养护费用,按惯例,一般每年只要总建设投入的2.5%。

    但宋振铎发现,我国几乎所有高速公路建成之后都一直在收过路费,总费用早已超过贷款额。如1993年建成的首都机场高速,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贷款7.65亿元。到2005年,收费总计32亿元,至今估计已不少于60亿元,而且将一直收到2022年。

    上海沪嘉高速与之类似,1988年建成,投资2.3亿元,1995年时,经营该公路7年的公司资产总值就达到18.5亿元,收费期将截止到2022年。

    “收得盆满钵满还在收,普通老百姓都以为长时间的高额收费都上缴了国家财政,实际上直接获益者是经营商。”宋振铎说,还有一些经营者以还贷为幌子敛财,如贵州审计局报告称,1994年到2003年,该省的5个收费站仅拿出所收费用的15%用于还贷。

    宋振铎委员感慨:“难怪网上说江苏的一位交通厅厅长想做高速公路收费员,普通收费员的月薪高达8000元。”

    他指出,高速公路的高额收费和低质服务,给国家造成巨大负担。过路费目前占到物流企业直接成本的30%~40%。为了保证“肥水不外流”,各省、市、县、桥、隧道边界往往设有收费站。在江苏省扬州市至镇江市的润扬大桥北段,不到1300米的路段内,设有3个收费站,堵车几公里是司空见惯的,这被宋振铎称为“封建割据式的收费方式”。

    宋振铎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经营的监管,尽快对各省市高速路的收费、还贷、盈利情况进行审计,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时限。如因收费延误、道路维修、设施损坏等经营者原因影响正常车速的,应当减收或不收费用。

    本报北京3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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