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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预防大学生犯罪是综合性工程

    胡康榆(华东交通大学日新网首席学生记者):近几年,有关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从云南大学生马加爵因与同学发生纠纷,用极端残忍的手段杀害4名同学,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罗卡娜因琐事将女同学刺死,再到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情杀”副教授程春明……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的天之骄子为何走上犯罪道路,应当如何预防?

    

    施杰委员(民进四川省委常委,高级律师):我认为独生子女这样新的家庭结构,以及社会不良风气,是造成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很大因素。同时还涉及教育体制问题,比如,高中以前只讲升学率,一进大学全面放开,这种一会儿紧一会儿松导致一部分大学生难以把握。而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家庭应当尽可能为子女自立创造条件,减少子女对父母的依赖,同时配合学校教育;高校应注重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并且尽力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同时社会各方面也应当加强合作,优化社会大环境,把大学生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高校去行政化关键在于确立具体制度 

    徐天(南开大学《南开青年》学生记者):近年来,大学行政化趋向逐渐凸显。一方面政府对大学的管理日益强化,另一方面大学内部行政权力过大,各种资源由行政权力而非学术能力决定配置。这样的倾向,事实上是在否定教师与学术在大学中的主体地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提出要改变教育行政化的趋向,亦即“去行政化”。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侯欣一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其实对于这一问题,全社会已经达成共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01 ~2020)》也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陈述。但形成共识只是前提,关键还在于确立具体制度,同时将实施时间、进度明确化。首先国家应该改变给高等院校确定行政级别的传统,然后学校内部的行政分级制度也应加以废除。接下来是创新机制:比如校董事会能否合理建立,重大事务都由董事会决定,由校长执行,使行政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能否成立校长遴选委员会,使遴选出的校领导直接对校董负责,以扭转高校行政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局面?评职称、项目设定这种核心问题能否全权由学术组织决定,同时确保学术道德委员会的中立?如果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能以肯定告终,行政化想在高校藏身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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