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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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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

新华社记者 杜宇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1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楼市走向一直是争论焦点,高房价中存在腐败泡沫却是共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2009年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达6451件。

    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的攀升速度令人触目惊心。群众不禁要问,如若不是腐败作祟,不愿作为,房价成本为何总是雾里看花?捂盘惜售为何屡禁不止?囤地行为缘何视而不见?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何以公然销售?这不免让人相信:房价中的某些“成本”是某些人不敢摆在桌面上的。

    房地产领域日益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一些官员利用批地、规划、免税等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搞“权房交易”,收受房产,或者以低价购房。从南京“天价烟”局长到上海多达14处房产的“炒房区长”,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等人到重庆揪出的地产腐败“窝案”,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涉及官员之多,受贿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早在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楼市调控措施中,就有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闲置土地的要求。然而这些政策措施总是落不到实处,达不到应有的效力;会不会是拿了人家好处的官员故意不落实?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削弱了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执行力,损害了其公信力,难怪一些网民感叹“调控”变成“空调”。

    腐败的存在,也有房地产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业内人士称,只要“运作”得好,土地招拍挂制度下依然可以如愿拿地。有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办理一个房地产项目手续竟然要盖166个公章。倘若每一步都“运作”得好,百姓要为此支付多少腐败成本?

    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一方面要高举法律利剑,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制度建设,搭建防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特别是要在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带有行政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竞争激烈、回报率高的领域增强制度约束力。

    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房地产领域腐败行为频现,与监督机制单一不无关系。有些内部的规章制度看似无懈可击,但由于是封闭运行,缺少外部监督,一些腐败行为被披上合法的外衣隐匿起来,其危害更大。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编织一张全民防腐之网,让腐败无处遁形。

    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清除特殊利益集团对降低高房价的阻挠,让百姓不再为高房价中的腐败买单,是倒逼房价回归理性的一剂良方,关键要痛下决心,真抓真挤。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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