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监督规范权力 让批评成为常态
高调提出“创造条件”——彰显政府直面批评监督的魄力
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逐步淡忘了宪法的要求——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市民吴君亮把对财政预算支出过高的意见发到每位市人大代表电子邮箱,结果被网监传唤15小时;河南灵宝青年举报政府非法用地,被以涉嫌“诽谤政府”名义遭跨省追捕;安徽阜阳“白宫事件”举报人遭报复致死……
“政府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视问题,不敢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委书记邵占维说,近些年来,我国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力度逐步加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务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距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坦言:“现在群众监督政府的渠道看似很多,除了法律规定的来信来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还有新闻发言人、市长信箱、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博客微博等形式,但一些群众似乎还是觉得批评政府的渠道不畅,这是为什么呢?”
“关键是一些监督渠道变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陈万志代表说,中国社科院对43家地方政府网站测评结果显示,查询者在网站上获取信息犹如身陷“信息迷宫”;李德涛等人曾以公众名义向一些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开或查阅有关信息,相关部门要么不予答复,要么以“无申请途径”或“不属于公开范畴”等理由拒绝……
许多代表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勇于直面批评监督,并提出“创造条件”十分难得,充分体现了政府“执政为民”的坚强决心。正如邵占维代表所说:“实质上,这句话强调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不仅是代表委员,许多群众也通过网络表达心声。新华网一些网友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主动提出创造条件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说明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福祉,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彰显了一个“负责任”政府的胸襟。
从“微博云南”到广州“晒财政”——“创造条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09年11月21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开通“微博云南”,第一时间向外界披露了当天螺蛳湾拆迁事件的有关信息。政府机构开通“微博”与公众互动,改变了“政府单方发布、公众被动接受”的信息公开方式。
无独有偶。2009年10月16日,在接到一位志愿者提出的申请之后第八天,广州市财政局将预算情况公开放到了“广州财政网”上。
“公开财政、开通举报网站、微博实时互动,都是在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上海市委副主委沈志刚说,它们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分别回答了要不要公开信息、如何保障举报权利、如何听取群众反馈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认为,我国网民人数约4亿人,公民通过网络平台能更积极和正常实现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政府也能通过网络平台更主动地提供公共信息。“例如,政府信息可以留有‘评论’‘跟帖’的空间,方便公民在网上发布批评性意见,有利于政府科学决策。”
“能公开就是好事,这是创造条件的第一步。”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说,政府向公众公布信息,不仅是向公众告知一些事务,更重要的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连日来,围绕着如何创造条件、创造怎样的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鸿举认为,其一,政府的工作应尽量公开透明,每一个执政程序都要让群众知道,群众可以介入;其二,要让群众的批评、监督、意见,能够得到认真地采纳,得到政府的尊重,让群众感受到作为公民的荣誉感。
邵占维代表建议,各级政府在重大事务决策前,可以设计专门听取人民批评意见的程序,也可以让人民参与做“不可行性报告”。
“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全国人大代表、黄山市市长宋国权表示,政府行政决不能“拍脑袋”决定,创造条件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把政府行为置于百姓监督下,显得越来越重要。
保障群众的批评权和监督权——构建“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
人民的批评和监督是检验政府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一些代表委员表示,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批评权、监督权,必须建立批评和监督政府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
“要让公民大胆地批评和监督政府,就要倡导一个宽松的舆论氛围,保证人人敢于发言而不会被治罪。”全国政协委员蒋洪说。
“已经创造出来的条件能不能让群众真正用好、用足,关键看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亲力亲为’,是真听意见,还是作秀。”陈万志代表说。
不少代表委员表示,用制度管权,必须解决权大于法、以人治取代法治的问题。他们认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更要细化这些制度以实现监督的常态与简便。
——打造透明的信息平台。“只有让大家充分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的,才能够谈得上去批评、监督。”蒋洪委员说,当前要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细则,对政府必须公开的信息范围做出细化规定,对信息公开的方式、时间节点、提供信息的责任人等都应该有规定,还要设立公开信息答疑反馈机制。与此同时,要对保密法、档案法等进行修订,防止其中过时的条款成为政府信息不公开的种种借口。
——建立公正的协商制度。“一些重大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项,其决策制定应当通过听证、协商等方式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张忠厚说,必须通过相关立法形成对政府的刚性约束,立法尤其要细化政府决策违反听证、协商程序的监督机制,变政府可听可不听批评意见,为必须听、主动听,加大政府不接受监督的违法成本。
——完善广泛的参与机制。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委副秘书长王战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要告诉群众政府做了什么,还要告诉群众政府准备做什么,这样才能从源头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王战说,近年来上海实行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准备上大项目、出台重要法规之前,先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告诉老百姓,听取群众意见。“有些原先计划的项目就是因为群众有不同看法而搁置起来,我们觉得这是好事,这种制度要坚持下去。”
(执笔:朱薇、姜琳、杨金志;参与:廖雷、郭远明、何宗渝、伍晓阳、程士华、尕玛多吉、叶建平、张晓晶)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