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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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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如果网上是一片净土,青少年就不会被污染”

储君捷 本报记者 董碧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1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男孩竟举刀杀父伤母——这是因沉迷网络游戏引起的一个极端案例。

    去年3月23日,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龙山路某居民区,一个21岁的郎姓小伙子手拿菜刀,对着躺在床上的父母一阵乱砍,50岁的父亲当场死亡,母亲重伤后装死捡回一命。11月3日,郎姓小伙子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审查,小郎交代,他平时喜欢网络游戏《传奇》,后投资网络游戏《传奇》私服,因经营失败,欠债5万余元(信用卡透支和向同事借款)。3月21日,小郎向父亲借钱还债。父亲听后十分生气,不支持、不予借款。小郎感觉父亲不关心他,心有怨气。3月22日晚,小郎再次与父母发生争执后拿起了菜刀……

    绍兴青年小磊,今年26岁,4年前从国内一所名牌大学毕业,之后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体面轻松。但工作两年后,小磊迷上了网络,开始旷工,常常上午工作,下午就在网吧里玩魔兽游戏。之后,小磊干脆就不去上班了,整日吃在网吧,睡也在网吧。父母稍加干涉,便对父母又打又骂。无奈之下,小磊的父母找到医院,与医生反复沟通后,最后孤注一掷——把小磊送进了精神科病房,这是他们最后的希望,否则“再这样下去,儿子就废了”。

    在此前的浙江省“两会”和浙江“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上,网络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并由此引发日益增多的青少年犯罪,成为众多两会代表、委员的一个话题。“网络已成双刃剑。”团浙江省委书记周柳军说,网络不良因素给孩子带来伤害,急需解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团浙江省委在提交浙江省“两会”的《关于“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预防网络诱发的青少年犯罪”的建议》分析认为:一是消极的网络文化对青少年道德观念的不良影响;二是网络的虚拟性和自由性弱化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三是网吧经营管理不规范给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温床;四是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当然其中还有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等自身原因。

    周柳军说,由于目前对网络文化的监管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这种消极的网络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再加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的特殊情况,如果缺乏有力的网络道德影响,很容易诱发各种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一些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规定,专门在学校周围设立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一些经营者甚至为了留住上网的孩子,专门提供吃住,通宵经营,帮助孩子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甚至纵容、包庇,客观上为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场所。而有关职能部门的各自为阵,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则为违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团浙江省委认为,预防和制止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源头是关键。“如果网上是一片净土,青少年就不会被污染。”团浙江省委权益部负责人认为,让孩子们学会有效使用网络信息,学会正确利用网络进行交流,学会利用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学会利用网络发展自己,是预防青少年网络有害使用的最积极的办法。

    而参加浙江“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在网络道德规范尚未形成的今天,需要靠法律的强制力量来规范青少年的网络行为。一方面,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创造良好网络环境,为青少年营造一片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网路监管力度,针对目前青少年建立的网站几乎空白的状况,建设适合青少年的网站,把青少年的网上注意力吸引到这类网站上来,减少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接触。

    另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的自律和道德修养,通过社会、学校和家长的网络道德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懂得分辨网络的良莠信息,让他们明白在网络中同样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

    同时,要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制定统一、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法律制度,“基于目前网络具有较快的升级更新特征,这部法律还必须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周柳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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