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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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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打击捂盘惜售关键在执行力度

叶祝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1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2009年以来,不仅深圳房价上涨,全国各地房价都“涨声”一片,新地王不断涌现。开发商拿了预售证不推货,有的项目达到预售条件迟迟不拿预售证。开发商捂盘惜售屡禁不止,令人愤慨。对这种欺骗消费者、掏空健康楼市灵魂的违规行为无疑应该坚决打击。笔者期待,深圳市有关部门提高打击捂盘惜售的执行力。

    捂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中央一直都在打击开发商捂盘等违规行为。2006年,国务院有关通知就明确指出,对上述行为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去年下半年,住建部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开发商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但是从各地频频抬头的捂盘迹象来看,住建部通知的实际效果令人担忧。

    为打击捂盘,不少地方也像深圳一样开展了打击行动。但是,由于对开发商的捂盘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细则,再加上不少地方沿袭房地产财政思维惯性,打击违规开发商不愿意动真格,导致地方政府对捂盘的打击“雷声大,雨点小”,一道道捂盘禁令被证实是一纸空文。

    比如,南京出台规定对开发商捂盘确定最高1万元的罚款标准,引发了舆论炮轰。对此,有论者尖锐指出,“罚款1万是捂盘动员令”。罚款标准过低显然难以遏制开发商的捂盘冲动。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一地鸡毛。

    其实,遏制开发商捂盘的办法不是没有,而是有的地方政府不愿用而已。在我看来,要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住建部不能满足于下发缺乏可操作性的通知,地方政府也不能停留于发布整改通知书。而应该制定明确而严厉的处罚细则,并提高执行力,从经济上让捂盘开发商得不偿失——相关部门接到捂盘举报,只要查证属实,就启动问责处罚程序。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心态,用正常手段运作房产市场。也让消费者走出无休止涨价预期的恐慌阴影,回归购房理性。作为高房价重灾区的深圳,能否在打击捂盘惜售的问题上取得实效,我们拭目以待。

    另外,地方政府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打破地王神话。只有地方政府加强保障住房建设力度,降低地价与税费,让利于民,才是为平抑房价提供市场原动力,才能逐步改变开发商的暴利心态与捂盘惜售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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