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3月27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新闻·法治社会
四川省教育厅面临信息公开质询——

一些高校招生凭什么还要查乙肝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俊秀)3月25日,在校大学生雷闯向四川省教育厅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在四川招生的一些政法类大学仍须检查乙肝的法律依据。

    今年2月,教育部和卫生部作出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然而,据媒体报道,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规定作了进一步说明,其中提到一些政法类大学仍须检查乙肝,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凡是想要报上述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到指定的体检医院做乙肝项目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填报上述院校及专业志愿。

    雷闯看到报道后,于3月25日向四川省教育厅提起了《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希望公开这些学校要求考生检查乙肝项目的法律依据。雷闯长期关注教育领域内的乙肝歧视问题,曾在2009年7月高考招录前夕致信全国1983所高校校长,呼吁高考录取时平等对待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内的每一个考生,被称为“乙肝维权第一人”。

    “其实,教育部早在2003年就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考生做出保护性的规定,今年更进一步取消了食品等8个专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政法类院校检测乙肝标志物没有任何意义。”雷闯说。

    雷闯希望他的申请能够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让高考体检禁查乙肝的政策得到落实,真正做到保护乙肝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