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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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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传播虐待动物影像或将获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2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记者滕兴才)3月27日~28日,中国动物保护与管理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来自多个方面的法律专家学者对本月早些时候公布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呼吁我国应从反对虐待动物开始逐步健全动物保护相关法律。

    专家建议稿首席起草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常纪文研究员透露,他领导的项目研究组将于近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刑法》,增设虐待动物罪、遗弃动物罪和恶意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三项法条。虐待或遗弃动物数量较多、情节严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人将可能被处以六个月到半年或一年到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项目组还对近年来屡次发生的在互联网上传播虐待猫狗等动物图片或视频的行为表示了特别关注。根据项目组建议,此类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应该判处六个月到半年或一年到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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