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最高可加15分
本报讯(记者王磊)近日,安徽省出台《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今年的招生方案对照顾政策进行了适度的改革。
依据此方案,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分别加10分、5分。
此外,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