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国家重视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在欧盟国家,高中阶段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可25个成员国中有22个国家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不收取学杂费。立陶宛、爱尔兰、芬兰等国家还实行免费的高职教育。
通过观察欧盟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战略,李建忠认为,我们可以发现他们是通过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实施以需求为驱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拉动了高中阶段职业教育需求,实现了职业教育长期稳定发展。
以瑞典为例,他们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教科书和其他教学辅助材料免费制度。与此同时,瑞典相关法律还规定,学校与家庭的距离超过6公里,地方政府要负担学生的交通费用,发给学生公共交通月票或报销指定路线的交通费用。
奥地利则给中职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费住宿或每人88欧元的交通补贴,学校为学生缴纳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在捷克,学校会提供免费午餐和交通补贴。马耳他规定,职业教育学生可享受生活补助金和周津贴,每学年开始时还可获得额外补助,用于购置书本等。
李建忠研究员说,一些欧盟国家不仅实行免费的中等职业教育,而且通过各种财政政策刺激家长以及学生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德国《联邦培训资助法》规定,没有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或者学校离家较远的十年级以上职业教育学生,每月可获得州政府192欧元至562欧元不等的补助金。
法国学生18岁以前,按规定上中等职业学校,其家庭可以享受补助金;若是参加学徒制培训,家庭补助金发放时限延长到学生20岁以前。
奖学金是斯洛伐克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的主要形式。2004年该国颁布了“311号法令”规定,职业学校、学徒学校和实训学校的所有贫困生可享受政府奖学金。
拉脱维亚规定,接受中等教育的学生家庭享受家庭补助,同时对职业教育学生采取单独的资助政策。
即使在实行职业教育收费的葡萄牙、意大利与荷兰,都实施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体系。葡萄牙规定,免除低收入家庭职业教育学生的学费,发放培训补助金,享受有关学生福利。
意大利通过中央和地方立法出台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财政资助政策,如2000年通过的《教育机会平等法》规定,以补助金的形式优先考虑低收入家庭职业教育学生的就学。这种补助金不是现金,而是对这些家庭减免相当于缴纳学校费用数额的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意大利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订资助政策,包括发放学校教育券,支付部分教育费用;提高购置教科书补贴;提供免费交通和学校伙食服务;向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临时支票。
根据荷兰《学费和教育费用(补助)法》,年龄在18岁以下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全日制低收入家庭学生可申请法定的全额学费,以及书本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的补助。
欧盟委员会从1995年以来实施了以项目资金为驱动的“达·芬奇职业教育项目”,主要资助在校职业教育学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欧盟其他国家接受教育培训或学徒培训。
据介绍,2007年~2013年实施的第三期“达·芬奇职业教育项目”,每年安排15万个职业教育学生在其他国家接受为期6周左右的实训,人均资助金额1250欧元,主要用于旅费和食宿补贴。此项目极大地帮助了中职学生获得国外职业体验,了解他国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