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B创业教育引导大学生思考创业
3月26日,由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携手国际劳工组织主办的“KAB创业教育年会暨第二届大学生创业教育论坛”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创业·责任·成长”,旨在探讨创业教育与就业、创业的关系,探讨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如何服务青年成长。
大学生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以下简称“KAB项目”),是共青团中央根据创新创业的时代要求,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现实需要,与国际劳工组织合作推广的青年创业教育项目。自2005年8月起在中国实施,核心内容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培养大中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而研发、推广的创业教育课程。
经过4年多的探索和实践,KAB项目在近600所高校培训了师资,在341所高校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在56所高校创设KAB创业俱乐部,8万余名学生参加了学习实践。KAB项目也在推广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并逐步呈现出新的特色。
团组织活跃的阵地
创业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它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它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和实践能力,以及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认为,创业教育是一种职业生涯教育,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树立正确的工业观和创业观,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做好就业创业的心理准备和职业生涯设计。此外,它还是一种开放互容式的教育,融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为一体,集课程教育和实践教育于一身,不同于一般常规的课程教学,以能力培养为目的、以学生为中心,采用参与式的教学方式与各种实践活动密切相关。
KAB项目正是由于具备了这些特点,才成为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的有效载体。团组织在KAB项目的推广与发展中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我们希望借助高校共青团组织,组织健全工作活跃队伍整齐的优势,建立校、省、全国三级运行体制,确保项目的深入可持续地发展。”卢雍政表示,“我们也希望借助KAB项目平台,推动各高校再就业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的培养,实践项目的设计和交流平台的搭建等领域加强探索,努力构建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工作体系”。
在团中央推动下,全国各地团组织在推广KAB项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团辽宁省委副书记赵红巍介绍,从2008年开始组织开展KAB项目学习,在考察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国内院校,以及英国的部分高校的成功经验之后,能够使最具创业潜质的大学生接受创业教育,是共青团组织服务青年创业的重要工作。
吸引高校培养创业型人才
“KAB项目的快速发展表明,创业教育在学生中是有巨大需求的,对许多学生来说,KAB项目第一次引导他们思考创业可以作为一个职业选择的可能。”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安·赫伯特认为,这是KAB项目引起大学生关注最重要的原因。
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史建平认为,为了要教育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培养大学生在职业和就业中找到发展自己事业的支撑点,而实施大学生创业教育,是实现这种转变的新途径,是培养创业型和创新型人才,发展现代经济的新要求,是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持续发展的新内涵。KAB项目在大学校园里开展之后,大学生们不仅能学习到创业理论知识,还可以参加到KAB创业俱乐部的课外活动,通过系统地学习和实践操练,提高了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虽然认识到了创业对于大学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创业教育也面临诸多困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助理曹胜利坦言:“我们的现状是家长愿意,老师不愿意教,政策不优惠,环境不友好,好的思想落实不下来。”如何选择创新创业教育这个突破口,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KAB项目在中国高校中,培养了一批创业教育师资,播下了创业教育的火种。
安·赫伯特透露,当前国际劳工组织与全国青联现在正在合作,开展KAB项目评估,为KAB课程的毕业生进行最终调查,分析培训效果,培训的结果将促使我们审视我们的方法,确保KAB项目符合那些想要创业,或者想在创业环境中工作的青年人的需求和期望。
促进创业政策研究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内容。显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之一是努力发展创业型经济,这就意味着创业创新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国外关于创业教育和经济发展的研究表明,创业教育能够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创业教育通过介入创业精神培育与创业活动实施,进而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KAB项目在我国的推广也推动了相关专家、学者开展了对中国创业政策和创业教育的研究。
3月26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李家华代表KAB创业教育(中国)研究所在本届年会上发布了《创业教育中国报告(2010)》。报告指出,创业教育能够推动经济发展,如何大力度地推进我国的创业教育,优化创业教育的内外环境,提升创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报告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开展的创业教育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因为我国创业教育的发育程度和整体水平所限,其作用力仍显不足。
“我们现在的创业政策很多,但大量的政策没作用。”来自清华大学的雷家骕教授早在2007年就对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政策环境做了相关的调查研究,“我发现从中央到地方,针对中小企业的好多政策,一是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有些政策对成长期的企业有作用,对于大量的新创企业没作用”。雷家骕还列举了一个很典型的事例,我们对高新企业有税收的各种优惠,但这个政策对于新创企业没有作用,因为它本来就不挣钱,给它免所得税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政策的设计需要考虑这个问题,怎么让新创企业实实在在能够享受到那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