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尊严更重要的是免于恐惧
在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发生后,一位乡宁居民说,当地人本来以为这是大煤矿,监管严格、设备到位,没想到“他们比小煤窑还黑”。他还告诉记者,当初他22岁的弟弟和一位姐夫下煤矿,就知道这工作有危险,心里想的是“危险就危险”。(4月5日《中国青年报》)不难想到,这些工人在王家岭煤矿工作,整天过的是提心吊胆的日子。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下井呢?不妨看一看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有一个姓蒋的三代以捕毒蛇为生,其祖父、父亲都被蛇咬死,他本人也多次差点被蛇咬死。这位姓蒋的明知捕蛇危险,但还是坚持捕蛇为生,因为不捕蛇生活就可能更加艰难。而对王家岭煤矿的工人来说,也许与蒋氏有类似的境况。虽则说现在已无蒋氏所面临的那种苛政,虽则说这些人即使不下井也能维持温饱生活,但是,如果不下井,老人看病就有问题了,孩子上学就有问题了,平时的日常开支也有问题了,因而,尽管知道有危险,但“为了养家糊口”,还是要下井。
其实,不仅矿工们知道在井下工作有危险,矿领导应该同样知道这种危险性。近几年来,矿难事故接连不断,他们哪会不知道?王家岭煤矿事故发生当天,已经出现了发生事故的明显征兆,他们哪能没有一点预感?但他们就是不肯在安全工作上增加投入,就是要拼命地赶进度争一流,就是要在险象环生的情况下仍然让工人在井下工作。固然可以用麻痹大意对他们的行为加以解释,但我认为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是他们也掌握了工人的心理,知道工人“为了养家糊口”,会冒着生命的危险下井。
可见,无论是职工们选择带着恐惧工作的职业,还是矿领导或矿主让职工们带着恐惧工作,其根源都在于职工们现实的生活困境。有关王家岭的报道中说,王家岭的矿工大多来自于中西部的贫困地区,经济发达的省市很少有人在那儿从事担惊受怕的职业,或许能证明我的这一看法。
今年两会过后,媒体常说怎样能让人民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这当然是一个很不错的话题。不过,我以为比尊严更重要的是让人们能够免于恐惧。根据社会需要层次理论,安全应该排在尊严的前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