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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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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二战被掳劳工赔偿案再次和解

日本公司向中国劳工认罪反省
人均赔偿近5万元人民币

实习生 方天天 本报记者 庄庆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中国二战被掳往日本信浓川县劳工今日在日本东京简易法庭,与日本一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今日北京时间14时整、东京时间15时整,中国二战被掳往日本信浓川劳工与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5名劳工代表在和解书上签字。

    在和解协议中,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承认抓掳和奴役劳工的历史事实、认识到企业的责任,深刻反省,表示谢罪”,并支付1.28亿日元的赔偿金,折合人民币900多万元。当时被掳往信浓川的共183名受害劳工得到每人近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当时记录在册的183名劳工中有60余名劳工现已找到,中方律师正在搜寻其余受害者及家属。这笔赔偿金将交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托管,成立由受害劳工、中日双方律师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从而形成以受害劳工为主导的、透明的被掳劳工基金模式。

    与签署和解协议同时,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及其信浓川分会、中国法律援助团在北京发表声明,均认为“这一和解协议的达成一定程度上安慰了二战期间饱受苦难的被掳劳工及家属,告慰了已逝的信浓川受害劳工的灵魂,更重要的是,这一和解是迈出了全面解决二战被掳劳工问题的重要一步”。

    二战结束前夕,大约有4万中国人被强掳到日本矿山等地,从事残酷的高强度体力工作。从1995年至今,二战被掳劳工提起的诉讼基本均被日本法院判决败诉。

    截至目前,“以非诉手段解决被掳劳工对日索赔”的第一例是西松安野赔偿案。而此次西松信浓川劳工索赔案,西松公司除谢罪赔偿外还“深刻反省”,同时加大了赔偿金额。

    中日两国法律援助团见证了这一和解。中方律师付强认为,此次信浓川索赔和解协议的达成,对于其他中国劳工对日索赔问题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特约理事朱春立认为,此次和解是在日本解决的,日本的社会舆论将会影响政府的态度,在对日本政府的索赔问题上也可能是一定的突破。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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