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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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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女生个人信息确系被吸毒人员盗用

本报记者 叶铁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5-1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宿州市維桥区道东派出所获悉,19岁女孩李晶(化名)的个人信息确系被他人盗用,警方已获知冒用者身份。

    5月4日,家住宿州市維桥区的江西南昌某高校大二女生李晶,莫名其妙地被道东派出所找去讯问,原因在于,她在公安部门相关网站上的身份是一名吸毒受控人员。(见本报5月10日报道)

    连日来,李晶及其家人都在为洗刷不白之冤而四处奔波,收集证明材料。道东派出所一位姓李的所长表示,经过认真核查,他们相信李晶确实是无辜的。他说,警方经过继续努力,已经获知了冒用者身份。

    但他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向记者透露此人的真实身份。

    此前,李晶的哥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和妹妹发现,冒用者的照片神似邻居家一女孩。2008年5月26日,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横河派出所在宾馆抓获一批吸毒人员后,进行了拍照留底,公安部门相关网站上的照片即是留底照片。李所长说,这张照片已经得到冒用者家属的指认。

    事实上,诸多公开报道显示,吸毒人员被抓后,冒用邻居信息的情况并不鲜见,这也使得警方的核查程序备受质疑。

    李晶的哥哥说,5月10日他在道东派出所被询问情况时,李所长正好接到横河派出所的电话。对方委托李所长向当事人道歉,并表示将尽快核实情况并上报,以删除李晶吸毒的不良记录。

    李所长说,李晶的核实材料,已经在10日上午通过传真发往横河派出所。

    5月11日,横河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她不知道是否收到证明材料,但如果证明确实是横河派出所出现错误,将尽快予以更正。至于责任追究问题,她表示:“具体哪个环节出现了错误、责任在谁,还不好说。”

    但李晶却对把她的信息上网的警务人员耿耿于怀:“挺气愤的,身为警务人员不认真核实,给我带来这样的影响是很不负责任的。”

    本报北京5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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