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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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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报道或不报道校园血案如何

惠铭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5-1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记者从陕西省委宣传部了解到,5月12日发生在陕西省南郑县一私人幼儿园的凶杀案死亡人数已升至9人,其中包括7名儿童和2名成人。(新华网5月12日)

    从3月23日南平校园血案开始,短短50天发生6起校园惨案,举国震惊。面对一桩桩惨绝人性的校园血案,公众在悲伤、愤懑之余,恐怕都在追问:为什么此类案件会如此密集地发生,社会到底该怎样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也许,媒体适当减少报道甚至不过分或不报道各地发生的校园血案,也许是对孩子们最好的保护。

    校园血案的密集发生,当然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原因,如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公权力失范,为所欲为;个别社会弱势者生活无着,消沉颓废,感觉生活绝望……这些因素让个别人形成了反社会人格,他们变得心理病态,仇视社会,行为乖张,甚至滥杀无辜以泄私愤。

    此外,我认为,校园血案在某种程度上可能还具有可怕的“示范效应”。假如没有3月23日的南平血案,很可能就不会有合浦、雷州、泰兴、潍坊和南郑校园血案。因为媒体对校园血案的及时、真实报道,虽然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但这样的负面报道在某种意义上等于同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让极个别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深受“启发”,进而模仿并疯狂报复社会。毕竟,面对一起起校园血案,善良的人看到的是悲痛;而仇视社会的人,却有一种嗜血的病态快感。

    过去,我们说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仇杀、强奸、盗窃等犯罪行为的逼真描述,可能诱导一些人去模仿,甚至滑向犯罪深渊。同理,校园血案是可怕的,而由于媒体报道所引发的“示范效应”,则比血案本身更为可怕,更让公众担忧。一块石子投入水中,会激起一波波涟漪;一起校园血案,则会诱发极端仇视社会者的“灵感”,进而去仿效。因此,笔者疾呼,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近期少报道或不报道校园血案。

    最近,校园安全已上升为“国家高度”,各地党政一把手开始对校园安全负总责,将校园安全问题置于党政工作的重心。为了筑牢校园“安全网”,各地学校的安保强度史无前例,加强门卫保卫工作,设置监控系统,增加警力、建立巡防制度,甚至配备了钢叉和辣椒水。这些做法值得赞许,也是保障校园安全的必要措施,但校园围墙再高,门卫守护再严,只要歹徒刀指孩子,所有的保护恐怕都是徒劳的,再严密的预防也防不胜防。南郑校园血案再发,就是明证。

    当下还不能完全消弭社会仇恨,一些具有反社会人格的“郑民生”还“潜伏”在我们周围,正对着孩子虎视眈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孩子最好的保护,恐怕莫过于少报道甚至不报道校园血案,防止因“示范效应”而酿成更多校园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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