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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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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通知要求

加强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5-1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李立红)为落实全国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对于安全教育,通知要求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加强对教职工、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工作,近期要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邀请公安部门等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座,组织开展事故防范演练。

    对于安全检查,通知要求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重点排查经常出入场所人员、与场所有纠纷人员,专兼职教职工中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人员,参加场所活动的心理和行为异常的不稳定人员等三类人员;重点排查消防器材、食品卫生、交通出行、文体娱乐活动设施、水电气设备等五类安全隐患。

    对于安全措施,通知要求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要严格门卫管理、加强巡查、配强安全保卫人员、配齐安全保卫设备、整治场所周边环境,并做好群众性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

    对于安全责任,通知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检查、指导、督促场所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场所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通知强调,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上级共青团组织对场所安全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凡是因工作不得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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