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气给名人带来的……
不过,对名人来说,已经到手的东西总是由于“理所当然”而变轻变薄,而那些由于“名气”带来的烦恼与妒嫉反而显得日益严重起来。尤其在单位里,同性相斥,同行成冤,“名人”是不太好当的,名气给名人带来的负面作用一般很大。名人的光芒遮掩别人的风头,一般都会觉得“名人”总有点“那个”,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心里胸口多多少少会有点什么沉甸甸的东西压着。
一般来说,“名人”确实只能远观不能近察,对绝大多数名人来说,确实像唱“同一首歌”的三部曲:未成名前踮着脚跟想成名,恨不得全世界的眼球都给拽过来;刚成名时,当真有了一点名气,这才感觉到“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还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得享大名,最终发现“名气”越大,烦恼也越大,已失去享受宁静的可能,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名气”牵累,没有闲暇,手机一天到晚响个不停,还不能关机,生怕逃走一单“大业务”,隐私空间越来越小,很累人很烦心。最可怕的是:名人的一个小闪失都会被放大,跟谁谁有点什么都有人惦记,一不小心就被曝光。
若再看看真正的历史名人,打开《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这才发现真正的名气需要“盖棺论定”,即真正的评价得由后人评说,只有当一切人为因素渐渐飘逝,真正的价值才会清晰凸显。从这一意义上,真正的名气只能属于身后之物。只是身后之名又需要生前积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谁都想流芳百世,这也没有什么不对。除非把自己贬低成没有任何主体独立价值的蝇蚊,才算为社会做了“重大贡献”?应该说,争当名人争有名气、增扩社会知名度、增加对社会的影响力,实在是值得鼓励的好事。只是需要通过正当途径,建筑在确实为社会做出有意义贡献的基础上,而非通过旁门左道或歪门邪道,如刺杀美国总统、爬上标志性建筑佯装自杀上新闻头条……
名气当然是个好东西,只是当它渐渐走近你时,你得做好准备,不要看到跟在名气后面的“狗仔队”而惊慌失措。而对一个社会来说,如何对待名人,如何真正将明星也视为老百姓,当然也是一道文明标志线。
说到底,一个成熟的社会,就是能给各路人马提供各种合理成名渠道的社会,名人效应过显自然说明我们还确实处于“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