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追踪
裁定书3年后才送达当事人
福建省高院追查原因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王国强 实习生李耀威)福建省仙游县居民颜平双,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仙游县人民法院程序违法,省高院的裁定书却在作出3年之后才送达申诉人。本报5月19日报道了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月26日,福建省高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省高院已经派人到莆田市中院和仙游县法院,对裁定书延迟送达一事展开彻底调查,要求务必查出是哪一级法院、哪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
此外,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省高院已调出颜平双申诉仙游县人民法院“解封违法”一案的卷宗重新研究,根据研究结果决定下一步措施。
据悉,省高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和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以及莆田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5月21日已经找到颜平双,了解案件的情况。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此案中,仙游法院在执行案件的判决上存在问题。目前,省高院已督促仙游法院加快执行。
2002年,颜平双向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一同乡熟人借钱不还。几个月后,颜平双胜诉。然而,颜平双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批鳗鱼,此后却被法院解封,这让颜平双无法追回损失。2004年和2006年,颜平双先后向莆田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申诉仙游县法院“解封违法”,但中院和高院的裁定结果都是“不确认违法”。省高院作出的裁定书,很快下发到了莆田市中院和仙游县法院,但却近3年后才送到颜平双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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