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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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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考之名关网吧是法外之法

王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6-0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有网民5月30日在天涯社区发帖称,山西临县因为即将高考而强制关闭了县城所有网吧,“全县所有的网吧都在劫难逃,光缆被停,只能用电话线上网。”发帖者责问:“你们关闭网吧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有没有违反宪法保障公民自由的条款?你们的动机是好的,可是动机好,就可以说明行为也是正确的吗?”《南方都市报》调查发现,临县是第一次因为高考而关闭网吧,江西临川也因为高考而关闭了辖区内上百家网吧,这种现象近年在很多地方都发生过。(人民网5月31日)

    在刚刚开始的这个六月,还有什么比上旬的高考及月末的中考更牵动人心的呢?然而,再良善的动机也不能逾越法律的基本界限,否则无论动机具有多强的善意,都是站不住脚的。无论是在国家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范畴内,还是在网吧是否关停的判定标准上,临县此举最多只是合情,却不合法。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该县文化局官员也清楚地知道,关闭网吧是“不合法”的,但为了县里的教育品牌,不得不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以确保该县升学率能达到既定目标。

    按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的基本原则,既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确规定高考前夕不能开网吧,那关闭网吧一事就顿时失去了站得住脚的基本理由。没有法律条文的支持,临县的相关规定,最多不过是政府部门擅自规定的法外之法。而为提高高考升学率而关闭网吧,表明相关官员根本就不明白何为教育的本质所在。

    既然临县官员已经意识到关闭网吧是不合法的,那相关部门在做出这一不当规定后,是否会给那些被关网吧业主一次性赔偿,临县相关部门,是否会对所有在网吧上网的网民道一个歉?如果公权力连国家法律都不尊重,又如何能尊重当地百姓的基本权利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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