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七成举报者遭打击报复”报道不实
本报北京6月21日电(记者李丽)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在通报“12309”举报电话的运行情况时,驳斥了此前“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的说法。
日前,有报道称最高人民检察院资料显示,70%的举报者曾不同程度地遭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这一数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斥为“不客观”、“不准确”。
他用一组数据进行说明。2007年至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群众首次举报线索48万余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是20余万件,其中,实名举报的比例大概是30%到40%。
“大部分举报人都是匿名的。”王晓新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很少,每年不会超过200件。
王晓新表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尽管存在,但是数量很少,不存在大部分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
发布会上,王晓新强调最高检历来高度重视举报人的保护工作。2009年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首次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写入总则,且完善了事前、事中保护措施。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通过严格执行举报线索的管理、审查和分流制度,有效防止了举报线索泄密的发生。
“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泄露举报信息而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王晓新说。
据了解,最高检已就此报道中引用相关数据进行了初步调查,还将进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