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6月27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新闻

最高法院:依法严惩毒枭和职业毒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6-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崔丽 实习生欧阳骆沙)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显示,2009年以来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近两成。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注重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928件,同比增长16.47%;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6125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7462人,同比增长8.78%,重刑率为31.11%,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4.81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贵君表示,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全国法院将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标准的,坚决依法核准。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