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依法严惩毒枭和职业毒犯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崔丽 实习生欧阳骆沙)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显示,2009年以来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同比增长近两成。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注重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2009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928件,同比增长16.47%;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6125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7462人,同比增长8.78%,重刑率为31.11%,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4.81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高贵君表示,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全国法院将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标准的,坚决依法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