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施舍”拷问法治理念与人文精神
快速城市化和机动车猛增的社会现实,将一些过去没有碰到的治理难题和焦点话题,逐渐摆到城市管理者的面前。散发小广告、乞讨者围住机动车等现象,不但考验着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水平,也对城市的治理智慧和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很多城市,红灯排队、交通事故、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的塞车已经成为最常见的现象,而围绕交通拥堵进行的乞讨、施舍也越来越多。一路排开的各种车辆的长阵里,夹杂着衣衫褴褛、表情恳切的乞讨者,不但映衬出贫富差距拉大的社会现象,也成为刺激社会神经的焦点问题之一。车里车外的人,生活境遇迥异,很多开车人出于怜悯和难堪,摇下车窗递出钱来,这种方式受到了乞讨者的青睐。尽管不断有舆论对“城里磕头,回家盖楼”的乞讨者不劳而获、迅速致富的现象颇有微词,但相对于多元包容和扶危济困的社会进步理念而言,人们更愿意宽容地看待乞讨现象。
从管理逻辑上说,交管部门对乞讨者进行治理,显然有些无奈和乏力,但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却正在其管理范围之内,对驾驶员出台措施,一声令下,得心应手,毫不费力。因此,石家庄交警才有了“不管乞讨,严管施舍”的管理思路。但这并非法律法规授权治理、有章可循的执法行为。因此,交警提示“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存在行政越权、滥用职权的执法倾向。我国法律并没有“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的规定,地方交管部门自行宣告“严禁”,显然是缺少智慧、超越法律的失当举措。
此外,这一提示也检验着交通管理者的道德素养和人文精神。如果出于道路交通安全考虑,一定要进行“警示”,把“严禁施舍”改为提醒“乞讨、施舍时注意交通安全”,或者“车辆启动时注意乞讨者安全”,则会显示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和人情味儿。
乞讨与施舍,是公民的个人意愿和行为选择。对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为禁止。而对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为许可。对快速步入汽车社会的中国而言,面对乞讨自由、公共秩序、交通安全等话题,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可以充分讨论,各种意见可以充分碰撞,以达成社会共识,进而形成立法结果。执法机关在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和民意支持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积极作为,才可能形成新的社会问题治理路径和解决办法。
面对新的社会问题,执法部门应当谨慎行事,尽量避免引发社会争议的过激之举。对交管部门而言,法治理念、人文关怀、道德素养,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