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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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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拿到手,补偿金才算真正提高

杨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2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7月2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局长骆琳在会议中透露,明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两倍。(人民网7月21日)

    相比于目前“不低于20万元”的补偿金标准,最高60万元的补偿金高出近两倍,对于职工家属无疑是件好事。不过,60万元光停留在纸面上还不行,只有在发生事故后,家属能真正将这些钱拿到手,补偿金才算确确实实提高了。

    以往,通常在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后,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特别是引起了国家部委高度重视后,这种“不低于20万元”的补偿金会迅速得到落实,但那些不为人知、没有被媒体报道甚至政府还来不及关注的安全事故,补偿金通常很难落实,即使能落实,也必须历尽千辛万苦。20万元尚且如此,何况60万元?

    资方与职工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这种补偿金难以足额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经常接触媒体和关注法律事务的人来说,知晓补偿金提高到60万元的信息并不难,但对许多文化素质不高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家属来说,他们可能并不知道死亡补偿金是多少。往往在发生事故后,由资方连蒙带骗,几万、十几万元就打发了事。

    当然,资方与职工一方博弈能力的悬殊,也加大了职工家属能拿到足额补偿金的难度。一些资方财大气粗、官商勾结的背景,让职工家属面对强势选择退缩。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工伤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对于受工伤后如何处理,有38.4%的受访者选择找单位老板私了,直接回家的为13.3%,选择其他途径如无家可回、求助亲人等,为10.3%,选择打官司的只有37.2%。

    就是打官司,首先面临着聘请律师的费用,在高额律师费用下,许多职工选择了再次退缩。而且,职工家属也往往无法承受长时间的拖延,“一个一般的工伤,劳动者要把所有的程序走一遍,最长需要1149天,如果当事人是被第三人侵权需要诉讼前置程序或者是走职业病诊断鉴定前置程序,时间将进一步拖长。”当然,发生死亡的事件在处理程序上,时间上相对短一些,但也很漫长,资方可以慢慢耗,但职工家属却耗不起。

    还有一个问题不得不说,即一些地方政府全力保护纳税大户,在企业与职工发生纠纷时,往往一屁股就坐在了老板这一边。在发生职工死亡的安全事故中,不仅资方威胁利诱,而且政府也帮着企业对职工家属软硬兼施,补偿金到手的几率可能又要大大地下降。此外,一些企业平时根本不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大的事故时,无力承受赔偿,一跑了之,职工家属的60万元补偿金也完全可能成为泡影。

    60万元补偿金能真正拿到手,对于死亡职工的家属来说,那才是补偿金真正提高了。但这种真正的提高,不是靠一纸文件就能实现,除了广泛宣传让家喻户晓之外,更重要的是增强职工及其家属的博弈能力,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政府部门要更多地帮助他们简化程序、节省费用,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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