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服务地增至100县
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王亦君)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7月20日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09年总结表彰暨2010年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把志愿活动实施地增至100个县,派遣100名律师志愿者和100名法律院校应届毕业大学生志愿者。2011年力争为全国210多个无律师县派去法律志愿者;今后一年一轮换,连续援助3年。
2009年,共有30名律师志愿者和70名大学生志愿者被选拔派遣到青海、宁夏、重庆等13个省(区、市)70个无律师县和律师短缺县,开展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36件,接待法律咨询3661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00多份。今后将突出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没有就学、无职业青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的教育帮助工作。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表示,该项志愿活动面临的主要困难是资金不足,平均每个志愿者需要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承担6万元费用。基金会将多渠道筹集资金,把该项目坚持做下去。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法律援助爱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