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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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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关心的是,如何让保护费在监督下透明使用……

征收资源保护费能否保住抚仙湖

本报记者 张文凌 实习生 黄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2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刘建华摄

    刘建华摄

    经云南省政府批准,玉溪市将于8月1日起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这是云南省首次针对高原湖泊保护而征收的保护费。

    位于云南省中部的玉溪市,跨澄江、江川、华宁三县。距离昆明市70多公里的抚仙湖,是中国最大的深水型高原淡水湖泊,总蓄水量占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总蓄水量的68.3%,占中国淡水湖泊蓄水量的9.16%,目前水质仍保持为I类,湖泊研究专家称其为“中国保护得最好的淡水湖。”

    澄江县、江川县因拥有抚仙湖,旅游收入逐年上升。今年1至4月份,澄江县的禄冲等景区共接待游客18.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多出2万多人次,增长13.05%。江川县共接待游客35.27万人次,同比增长13.4%。“五一”三天假期,澄江县接待游客6.76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97.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3.64%。

    然而,和所有的湖泊一样,流域开发与湖泊保护之间的矛盾,使“抚仙湖的污染量每时每刻都在增加”,在8年保护的基础上,抚仙湖保护进入全面升级阶段。而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这一举措,使起点低、高端旅游发展一直缓慢的抚仙湖旅游面临严峻考验。

    抚仙湖水质从Ⅱ类恢复到Ⅰ类,是政府最大的政绩

    沿着依山而建的环湖公路前行,碧蓝澄净的抚仙湖跃然眼前。公路与抚仙湖之间的湖滨带,是一片片种植着蔬菜的农田。远处的碧波荡漾,近处的田园风光,再有微凉的山风与柔和的阳光,常常令游客流连忘返。然而正是这“令人心醉”的田园美景,对抚仙湖的水质造成了极大威胁。

    原本公路与抚仙湖之间的湖滨带,应该生长着各种天然陆生、湿生、水生植物,但由于抚仙湖流域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8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使得大部分湖滨带被开发为农田。上世纪90年代后期,菜豌豆成为抚仙湖流域最主要的经济作物。但有研究者调查发现,种植菜豌豆的平均化肥施用量是水稻、小麦等普通作物的4~5倍。随农田排水大量流失的氮、磷等营养物质汇入抚仙湖,加速了湖泊的富营养化进程。据悉,目前经流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和水土流失污染,成为抚仙湖的主要污染源。有研究数据显示,从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间,抚仙湖流域的人均GDP增长了约2.6倍,而与此同时,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则分别增加了6倍和4倍。

    “抚仙湖保护必须跟污染速度赛跑,如果我们的工作跑到前面了,抚仙湖就能保住;如果我们的工作滞后了,抚仙湖被污染的危险性就很大很大。”玉溪市市委秘书长范汝坤忧心忡忡地说。

    这场“赛跑”从2003年便开始进行:玉溪市关闭了沿湖一线价值数百亿元的矿山,取缔了湖边农民的机动船,拆迁39个沿湖宾馆、饭店和近千户沿湖农居,大面积退塘退田等等,举全市之力保护抚仙湖。这场“赛跑”的结果使抚仙湖水质从2003年的II类恢复到I类并保持至今。范汝坤说:“要讲政绩,我认为这就是玉溪市委、市政府8年来最大的政绩。”

    为继续这场“赛跑”,目前,玉溪市确定了“一退、二调、三保”的保护战略:在抚仙湖水面1722.5海拔高度的湖岸外延100米范围内实施退塘、退田、退店,建截污管道;在湖滨带海拔100米至1900米的范围内,调整产业结构,在达到环保要求、污染零排放的前提下,发展高端休闲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在海拔1900米以上的山区,发展林果产业。“就是拿出钱来将这个范围内的1万多人养10年,也要保住现有的森林和植被。这个措施要执行到对抚仙湖不能再造成危害的时候为止。”范汝坤说。

    污染治理技术背后凸显管理难题

    随着近年来抚仙湖旅游持续升温,增加了人气的同时也加剧了污染。前面是环卫工人捡拾垃圾,后面是游客乱扔果皮。商家、农户排污屡禁不止,抚仙湖旅游的低端水平,也一直威胁着抚仙湖的水质安全。

    为了更好地保护抚仙湖,推动旅游业向高端发展,玉溪市委、市政府从2008年初就开始筹备征收资源保护费,并于2009年进行了听证会。7月8日,玉溪市政府发布公告,从8月1日起,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保护费将全额上缴市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部用于抚仙湖保护治理和抚仙湖流域的生态补偿。

    按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对直接使用抚仙湖资源或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的企业,按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5%收取资源保护费;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的宾馆、酒店、旅馆和个体餐饮经营户,按其营业额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对抚仙湖非机动船的经营户,按其非机动船的核载能力,每个座位每年收取80元资源保护费;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按接待人数每人次收取5元资源保护费……此收费标准试行两年,期满后由玉溪市政府根据试行情况重新报批。

    抚仙湖资源保护费不向游客直接收取,而是间接收取,分摊在游客的消费环节中。经测算,游客在抚仙湖景区内每消费100元,承担大约10元保护费。也就是说,游客使用抚仙湖资源越多,相应的缴费金额也越多,但是由于资源保护费设定门槛低,游客的消费成本不会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基本上消费者“不会有太大感觉”。

    但是,虽然保护费尚未执行,各方的质疑声已此起彼伏。有网友留言称:“哥怕的不是收费,而是收费不透明。”人们关心的是,如何让保护费在监督下透明使用?保护费能否推动抚仙湖高端旅游发展?高端旅游发展会不会是把湖边的农民迁走,引进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把建起的房子高价卖出,最后,湖边还是住着人,所不同的是,以前住的是当地人,以后住的是城里人。

    从事水环境研究的学者陈雪初在其博客里指出,我国20多年湖泊治理中暴露出来技术的局限性值得重新检视和反思。污染治理技术是否起到作用,不在于技术自身的可行性或先进性,而在于技术手段背后日益凸现的诸多管理难题。

    玉溪市一位环境监测工程师说:“抚仙湖污染的根源在人,环保工作归根到底就是重新调整人与湖泊的关系,这样的事业说起来很神圣,但做起来事关社会基层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抚仙湖治理保护任务将越来越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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