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穿法袍上访法官”
冯缤被免除助理审判员职务
这份标为“孝中法任(2010)3号”的文件显示,免除决定是在7月8日“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的规定,”经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7次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的。
而冯缤本人是在今天下午才接到这一决定的。前1个多月,他因为妻子的劳动纠纷案件再审申请迟迟得不到回复,于6月21日至23日,一连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
两年来,冯缤走过了一条相当坎坷的依法维权路。妻子胡敏和冯缤同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是一名后勤人员。2008年,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清退“临时人员”为名,要求胡敏和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
而胡敏及其家人认为,作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唯一一个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按当年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应当成为法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一名合同两年一签、随时可能无工可做的劳务派遣工。法院方面没有理会胡敏的要求,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
冯缤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遂亲自代理妻子的案件,将自己的工作单位孝感中院告上法院。
诉讼之路并不容易,案子迟迟不能立案。无奈之下,冯缤身穿法官服,胸前别着法院的徽章,来到湖北省高院门口上访。但接连多日,没有一个人正式接待他。绝望的冯缤开始堵门,见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最后才等到了案件开庭的传票。“开庭简直是我拿命拼来的”,冯缤曾感叹。
案件一审虽然认可了胡敏与孝感中院10年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但没有判决孝感中院和胡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要求孝感中院补齐胡敏10年的社会保险金。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另行判决孝感中院补偿胡敏6000元。
冯缤不服判决,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启动再审程序。申请再审的材料提交已过了大半年,早就超过了3个月的期限,冯缤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