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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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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无良媒体被紫金矿业公关

胡印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2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深陷“污水门”的紫金矿业,又陷“信封门”。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称,至少六家媒体记者在福建上杭采访期间遭遇了紫金矿业的“信封”公关。据悉,先后到上杭采访的媒体有20多家,目前尚无证据证实,是否有记者收了“信封”未退回。而紫金矿业宣传部负责人则坚称“绝对没有给记者‘封口费’”,不过,他也抱怨,在企业危机时刻,有的媒体趁机要挟要广告。(《中国青年报》7月26日)

    如果说,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是一个险象环生的江湖,那么,“信封”公关则是这个江湖中不可或缺的一朵浪花。“信封”有薄有厚,而薄厚的程度可能决定着报道的口径,也决定着记者身后媒体披露真相的决心。20多家涉足“污水门”采访的媒体,只有6家坦言收到了“信封”并退回了“信封”,这样的信息并不能让人感到放心。公众更关心的是,到底有多少家媒体被紫金矿业的“信封”公关掉了?

    向媒体记者发放“封口费”的事情并不鲜见。在山西一些煤矿的矿难事故中,发放“封口费”往往成了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媒体记者、假记者排队领“信封”的情形也曾见诸报端。这样的事情每每刺痛公众的眼睛,也因此沉淀为公众的记忆。眼下已经有六家媒体的记者证实均收到并退回了紫金矿业的“信封”,还有一家财经类杂志驻福建记者站收到了紫金矿业6万元的汇款。从企业用于公关的“信封”薄厚程度看,紫金矿业对此公关方式显然并不陌生,中央大报、财经类媒体、都市类媒体……可谓分门别类,有轻有重,区分得清清楚楚。以这样的“娴熟”技巧,紫金矿业未必会仅选择六七家媒体作为公关对象。

    更何况,既然企业有意“封口”,只让六七家媒体缄口不言也不合逻辑。事实是,7月12日新华社独家报道9天前就发生的污水渗漏事故,此前并无媒体介入报道此事。很难相信,以当下高度发达之资讯,污水进入汀江这样波及甚广的公众事件,媒体会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在7月12日新华社打破缄默之前,媒体的沉默是不是与企业有意的默契?

    紫金矿业宣传部负责人否认“信封”公关也不要紧,只要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真相其实并不难查清。面对面的“公关”,有时间、有地点、有见证人、有转交的中间人;账户往来的“公关”,不用说,查起来更简单方便。而前往采访的媒体记者是否被“公关”,似乎也不难调查。现在只是查不查、查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仅仅打口水仗,只会把水搅浑。

    紫金矿业“信封”公关事件,让我们看到了在公众获取真相路途上的多重劫难。本来,新闻媒体可以成为冲破迷障雾霭的一道阳光,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媒体本身也可能被遮蔽。可见,只要缺乏监管,任何一种力量都可能被锈蚀。试图掩盖污染真相的,并不仅仅是紫金矿业、上杭县政府,以及地方上那些从官场上退休却又进入紫金矿业的大大小小官员,还有某些丧失了操守的无良媒体和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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