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过量”实质是垄断过量
与两个多月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食盐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摄入过量;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的说法相比,此次卫生部公开承认“碘过量对健康的潜在危害”、“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并将食盐中碘含量上限标准大幅降低,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这或许表明,国家有关部门对于长期以来饱受争议的“强制过量补碘”及其导致的种种健康问题,已有了一个更为客观理性的认识,并着手采取措施去改善它了。
“碘过量危害”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多么难以承认的事实,一方面,此前许多地方医疗机构早有这方面的确凿调查证据,证明了这种危害;另一方面,“任何再好的东西,一旦过量使用都会构成危害”原本就是一个基本常识——“维生素”、“蛋白质”过量补充也会危害健康,补碘当然也不例外。
就导致“过量补碘”的根本原因而言,仅仅承认“碘过量危害”,其实并不足以保证我们正本清源,彻底消除健康危害和风险。“过量补碘”问题为什么长期挥之不去,甚至即使在其危害已暴露无遗的情况,也仍然痼疾难祛?答案很简单,那就是,“过量补碘”背后有着强势的垄断体制撑腰——目前我国的盐业经营,实际上是一个完全专营、彻底政企合一的高度垄断体制,各地盐业公司和盐业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是食盐经营者,同时又是盐业管理的政府部门,掌控着企业赖以生存的食盐计划生产指标。而依附于这一垄断体制的,又是惊人的垄断暴利。据悉,盐业公司从生产商手中购买食盐的平均价格为400~500元/吨,加碘成本只有20~50元/吨,但加碘后盐业公司的批发价格却为1500~2000元/吨,价差高达4倍。(《中国经济导报》2009年1月30日)
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危害健康的其实并非“碘过量”而是“垄断过量”——以加碘名义维持的盐业垄断,不仅是一般的经济垄断,更是借助公共权力的行政垄断,后者才是危害的实质。而过量垄断之下,除了暴利之外,“一刀切”的无选择强制消费,自然同样难以避免。
“过量补碘”会威胁健康,完全不补碘同样也会威胁健康——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实际上,如果能真正打破垄断,充分引入市场竞争,就可能解决问题——在自由竞争的市场无形之手调配下,“无碘盐、低碘盐、高碘盐”等各种能够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食盐品种,自然会争相涌现,任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而政府所要做的,除了加强食盐品质的监管外,主要是将各种碘信息—如各地的碘缺乏情况,哪些健康状况需要补碘或不补碘,调查清楚并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