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矿工由冰冷数字转为温暖可感的个体
矿难频仍,无人不忧。但整治多年,成效不彰也是事实。各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的条文通知,不知凡几。比如,本月中央还下文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制度。对此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国有大煤矿领导下井已成常态,但对于占矿井总数90%左右的小煤矿而言,该政策或成为一纸空文。(《华商报》7月27日)
“领导下井”的规定,曾被寄予厚望,虽然它不过是在重申多年前的相关要求。但即便如此,在小煤矿领域,这一规定仍免不了被虚置的尴尬。小煤矿因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问题突出,向来是发生矿难的高危区域。可是如此多的违法、非法生产乱象,却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
日前,媒体还报道河南多年来一道接一道的禁令,却没阻止住黄河中下游滩区内黑砖窑泛滥成灾。(《京华时报》7月25日)原因竟是这些非法生产的砖窑却在“合法”纳税,且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同理,非法小煤矿如打不死的“小强”一般有顽强的生命力,其背后或许也有着类似的情由作支撑。综合多年阅读经验,多数矿难背后都闪着人祸魅影,监管者与矿业生产者间有着灰色或黑色复杂的利益链条。
带血的GDP在“官煤勾结”的所谓“地方利益”暗影下,疯狂生长。指望“左手砍右手”,谁能下得了这“狠手”?监管部门对私人煤矿最严厉的莫过于经济处罚,但中国的矿老板似乎普遍都不怕罚款。以钱赎罪的操作理念,一旦深深嵌入煤矿安全生产层面并在一起起矿难中得到固化,那将产生非常恶劣恐怖的后果——这从以往矿难发生后,公布的冷冰冰的伤亡数字可以看出。
这一语境下,死难的井下矿工在投资方眼中只是扁平化的没有情感热度的一系列数字:死亡数字和赔偿数字。这就回到了文章开头所说的问题。毕竟,经济罚款只能让煤矿领导和矿工结成某种宽松的“利益共同体”,而小煤矿的私营矿主未必会和井下工人有着感同身受的相关体验。舆论寄望于“领导下井”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有益变数,更多不是出于某种生死捆绑的“赌命”心理,而是希望他们也能切实感受到有些矿工称“下班”为“生还”的复杂心绪。
这时,煤矿领导在心底才最能将平时呈报到手中的死难矿工名单中那些冰冷数字,转为温暖可感的一个个鲜活个体。我们不是说领导的命就更加金贵,而是希望在同一工作环境下相同的情感体验,推动情感共同体的形成,从而让领导们更重视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