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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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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100万住在黄河滩里的人

本报记者 王帝 实习生 陈磊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0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位于黄河大堤内的花二庄村。(图片为网络地图截图)

    如果可以选择自己的出生地,程传广说,他绝对不会考虑他的家乡——位于黄河滩区内的山东省济阳县花二庄村。

    他的理由很充分。7月5日,河南荥阳,31名农民突然被黄河水所围困,因为他们在黄河滩区种田,所以没有及时撤离,所幸这只是小浪底水库在放水。那么,要是真正的洪峰到来,后果会如何?

    同样面临这样危险的人还有百万,他们居住于黄河滩区,与危险为邻。他们面对的不只是水灾,还有贫困。他们不甘于向黄河低头,但他们的自救行动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洪灾的危险。

    这就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这就是一群住在黄河滩里面的人。

    住在黄河滩里

    身为宋代大儒程颐之后,程家的先祖于明末自历城迁居大清河西。那里也曾是富足之地。100多年前黄河夺大清河古道入海,在黄河泥沙的淤积之下,这里形成了大片滩地,他们世代于此居住、耕作,繁衍生息。他们的脚下便是黄河河道,身后很远才是绵延的大堤。

    据黄河水利委员会宣传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透露,在鲁豫两地,这样生活在黄河滩里面的滩民共有189万人。

    他们中的许多人常年生活在危险之中,一场大雨就可能让河水夺槽而出,毁坏房屋,淹没农地。只有生活在较高滩地上的滩民们,可以避免部分河水的侵袭。因为黄河滩区不仅是滩民的生产生活之所,也是黄河排洪、滞洪、沉沙的区域。

    近年来,黄河似乎安分了许多。在程传广记忆中,最近的那次大洪水也已经退去14年。那是1996年的8月,连续多日的暴雨之后,黄河洪峰以创纪录水位通过花园口,程传广家乡的生产堤也在那次洪水中决口。正是那次水灾,让村民们愈发希望搬出滩区这块危险之地。

    但是,14年过去了,他们仍然枕黄而居。山东郓城河务局局长助理张宪柱在与他人合作的一篇论文中称,截止到2008年,山东共有滩区100个,涉及人口130多万,其中滩区内居住55.35万。

    一辆毛驴车承载的幸福

    “滩区穷,而且房子不安全,随时可能被水淹到,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嫁过来。要证明自己的房屋足够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尽量把‘房台’垫高。”程传广说。房台,就是垫在房子下面的土层,高度从几米到十几米都有。为了找对象,程传广家中叔伯兄弟五人就都垫了一个房台,用了近11年才完成。而运输工具只是一辆毛驴车。

    “滩外建的好一点的房子能用三四十年,甚至还要长,我们的房子十几年就得返修。房台是用黄土堆起的,因雨水冲刷,很多房子几年间就成了危房。”程传广很无奈。本来就比滩外穷,还要投入大量人财物力修房,滩区居民经济雪上加霜。

    虽然洪水发生频率不是很高,但漫滩却时常出现。河海大学教授、黄河研究会理事芮孝芳告诉记者,对于黄河下游而言,流量达到1996年洪水的三分之一左右就可能导致漫滩。

    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2004年,黄河滩区出现44次漫滩,平均每1.27年就有一次。频繁的水灾使得滩区保种不保收。

    河南农科院的一些专家在一篇学术论文中写道:“每出现一次大的洪水,滩区内的水利、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几乎损坏殆尽,耕地的土质也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农民经过多年翻、挑、耕等土地优化措施调整形成的优良地,全部变成沙土地,再种植农作物常常减产甚至绝收,陷入‘建设——破坏——再建设——再破坏’的恶性循环之中。”

    “种田一般一年能得1000块,赚不了什么钱。滩区是单一的农业经济,种的是最基本的作物,收益有限。”来自济阳县回河镇任岸村的马训臣抱怨说。马训臣家住堤外,但农田基本都在滩内,算是一个不完全滩民。

    “考虑到安全因素,国家也不愿把重要的经济项目投放在滩区。”芮孝芳告诉记者,滩区工业农业双双受限,农民很难富裕。而在花二庄村,怀抱一技之长的年轻人大多进城淘金,剩下老人孩子留守滩区。

    河南农科院张辉副研究员等人2010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也证实了滩区的贫困:到2008年年底,河南省共计有103.55万人生活在黄河滩区,其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的贫困人口达27.8万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人口有36.3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35%。

    黄河滩区,补偿政策的荒漠

    在自身的自然条件先天不足的情况下,滩区的发展无疑需要依靠政策助力。

    但是,当被问到黄河滩区是否享受国家、地方政府专门的政策优惠时,黄河水利委员会宣传处李先生只提到了一项,那就是免交公粮。

    一位滩民告诉记者,公粮是农业税的俗称,三十多年前,国家对滩区免除了农业税。不过从2006年1月起,国家废止了《农业税条例》。免收农业税的政策覆盖全国,对滩区而言这也就失去了优惠的意义。

    政策对于滩民的帮助究竟有多少?滩民常回答,“感觉没有多少帮助”。程传广抱怨说:“真正有实际作用的是有一年政府帮花二庄村平整了一下滩区土地。”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也确实为滩民办了不少实事,例如建设紧急撤离通道、避水台等等。至于长期性的专门针对滩区的补偿,花二庄村村支书明确表示没有。

    中国青年报记者通过多方查询,也未找到这类补偿政策的存在。

    河南农科院的张辉等人在论文中称:2004年国家出台了对种粮农民按耕地面积直接补贴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是按原来计税的耕地计算的,所以黄河滩区耕地被排除在外,滩区群众享受不到这种补贴。

    在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中,黄河流域内被列入国家蓄滞洪区名录的地区共五处,但没有黄河滩区。在2010年水利部公布的《国家蓄滞洪区修订名录》中,仍然没有黄河滩区,而且,黄河流域的蓄滞洪区数量也减少为两处。不能见于名录,滩区也就无法据此《办法》享受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

    记者曾试图联系上述名录的制定方水利部政策研究司,但未果。芮孝芳教授对滩区的“落榜”给出了一种猜测性的解释。他表示,尽管黄河滩区发挥了蓄洪滞洪的作用,但严格来讲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蓄滞洪区。《办法》中蓄滞洪区指的是本来不起蓄洪滞洪作用,而被国家有计划地用来在某些情况下引入洪水的区域,是人为规划的结果。而黄河滩区天然地就是行洪河道,因此未被列入。

    但是,滩区毕竟为防洪做出了牺牲。有学者表示,《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附录规定的法定蓄滞洪区中,有些蓄滞洪区设立后一次也没有启用过。比起国家其他蓄滞洪区,黄河滩区受淹几率大,更应有资格参照《办法》享受补偿政策。更何况,黄河滩区进行蓄滞洪水运用后,往往造成滩区大面积耕地沙化,危害性及经济损失比一般蓄滞洪区都要严重。

    类似的呼吁在学术界并非个例。全国政协委员张涛就曾建议落实黄河下游滩区补偿政策。对此,黄河水利委员会宣传处的李先生表示,补偿政策很快就会出台,但他没有给出具体日期。

    滩民的尴尬:要自救还是要防洪

    同样没有给出具体时间表的是花二庄村的搬迁事宜。外力不足,他们只好寻求自救。他们中许多人曾寻求过政府的帮助。

    为了早日搬出滩区,国家信访局、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花二庄村村民都曾去过,但都没有实质性的结果。

    “去年我打电话给省电台阳光政务热线后,省发改委到我村,宣传了政策,之后也没动静。”程传广说。

    “现在群众的精神麻木了,从小时候,搬家说了好几次,高兴一下接着就心灰意冷,反复几次。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心死。”程传广表示,“城里人是一等人,农村人是二等,而我们黄河滩民,却是连二等都不如的三等。我们已经被遗弃。”

    他们中许多人也曾想通过农业致富。

    一位河南滩民告诉记者,他们也想种植经济作物,但一方面,因为防汛的原因,高秆作物和经济林等不允许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另一方面,即使种了,产量也很低。程传广告诉记者,“滩区的土质不是很好,产量只有滩外的三分之一”,也正因如此,“滩外群众在得不到足够的补偿的情况下,不愿意跟我们换地来帮我们搬出去”。

    在畜牧业方面,“群众自己养殖没有规模。想扩大,也没有资金。”马训臣则表示,滩区缺少“带头人”,没有人能帮他们找到出路,他们作为普通的农民,实在没有能力将这片贫困的土地带入富裕。

    至于工业,曾有武汉大学的一位学者在其论文中提到:“滩区内除中原油田外,基本没有其他工矿企业。”

    河南农科院的张辉等还指出:滩区农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就业技能,外出务工多是以体力劳动为主从事建筑、收废品等行业,且工作极不稳定。

    现在他们所能做的,就是偶尔补补生产堤。但这种自救被认为有损治黄的长远大计。

    生产堤是滩民为了掩护耕地、房屋等而修筑的土堤。有学者指出,生产堤的修建,改变了河床的边界条件,把一般洪水约束在主槽内,泥沙只能在两岸生产堤之间淤积,而生产堤与大堤之间的滩地淤积较少。目前黄河下游河道已形成河槽高、滩低、堤根洼、堤外更低的“二级悬河”。二级悬河使河槽内泥沙快速淤积,排洪能力降低,洪水威胁增大。

    同时,生产堤的存在,使本应自然漫滩的洪水常不能漫滩落淤,洪峰也得不到削减。对多次洪峰的大洪水,由于生产堤的存在,漫滩后积水很难排出,滩区就不能很好地发挥滞洪削峰的作用,加大了下游河道的防洪压力。

    1973年,黄河水利委员会就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破除黄河下游滩区生产堤的实施意见》。1974年国务院拟订“从全局和久远思量,黄河滩区应迅速破除生产堤,修筑避水台,实验一水一麦,一季留足群众整年口粮”的政策。1992年国家防总、黄河防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扫除黄河下游滩区生产堤的实施意见》。

    “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滩区,又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助,为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只能以修生产堤的方式自保。”程传广表示,作为滩民,他们当然也希望以大局为重,但难以接受为了治黄而牺牲他们的权益。

    而一些研究成果显示,“虽然年年喊扫除生产堤,但由于经济驱动和一些地方政府的不积极态度,过几天就又修起来了,形成了扫除——堵复——再扫除——再堵复的恶性循环。”特别是1996年黄河大洪水之后,群众又开始加修、新修和堵复生产堤。连年来,随着机械化的发展,开始用挖掘机修筑,滩区生产堤不断侵蚀主河槽。

    黄河水患依然存在

    提到黄河滩地,中科院原研究员霍明远就止不住地来气。

    早在1999年接受记者采访时,霍明远就已经表达了对黄河现状的担心:尽管我国多年来对黄河采取了许多措施,使黄河近50年来没有发生过决口。50年没决口是好事,但一旦发生决口,是50年的账一块算。

    如今,黄河的大坝虽然在被不断巩固,但芮孝芳教授表示,黄河下游是淤积性的河流,这就意味这河道的行洪能力会逐渐降低。例如,上世纪50年代,花园口过一万立方米每秒的流量还不成问题,但如今八九千就已经比较危险了。

    在专家的话中,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滩民的处境并不安全,且为了生存和发展,滩民们会在一定程度上拖累防洪工作。那么,政府为何不帮他们搬走?

    一位滩民告诉记者,之所以不帮他们搬,缺少资金是一个主要原因。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也曾表示,无论从资金、生存条件的置换,还是对社会环境影响和生存发展空间,政府都做不到依法将这些群众全部迁出去。但他强调,在政府不能履行该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国家给予一些补偿是完全应该的。

    不少滩地村搬迁计划在争议中不断地推迟,但即便人能等,黄河却未必会等。

    7月30日,又一次洪峰流经黄河济南段,所幸花二庄村等滩区安然无恙。但谁能保证下一次也能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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