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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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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车”的关键在“限权”

点评人 王聪聪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0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漫画:王乃玲

    网友“宋鹏伟”建议,公车采购和使用应向纳税人公开,做到“统一采购、统一标志、统一公示”

    近日,针对少数公务车辆乱用警灯、乱鸣警笛、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现象,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豫O”号牌,郑州市也将取消公务用车“豫AAA”号段车牌。

    人民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3990人参与),52.3%的网友表示赞成,认为能“有效治理公务车‘特权’”;44.5%的人认为“效果如何有待观察”;另有1.5%的人对此表示反对,认为“不利于执行特殊公务”。

    “这个措施好,净化社会交通环境,少了些闯红灯不受罚的特权车。”腾讯网丹东市网友“锦程”说。

    一名中华网网友则认为,“估计没什么用,如果执法者不严格执法,一看资料知道是官员的车,还不是不敢怎么样。这可能就是做做样子罢了。”

    “公车违法难道不是应该狠抓公安、交通部门吗?”新浪网四川省网友“土土”认为,河南的这一做法,也许会让公车更隐蔽,让公车私用更方便,不利于群众监督。

    为了让群众能更好地监督公车使用情况,湖北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9月起,全省各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统一张贴专门的公车标志,大小、位置均有规定。

    不过,不少网友对这一做法仍心存疑虑,认为公车被贴上“标签”后,执法者也许更会对公车的违规行为网开一面了。

    结果,两种本是善意的截然不同的做法,都没落好。可见,要想真正达到治理公车的目的,光有制度善意是不够的。

    “关键不是给不给公车贴‘标签’的问题,而是‘公车特权’的问题。如果不取消特权,就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商都网网友“一袋烟”说,公车是否有标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建立执法者违法必究的机制。

    “对公车的外表再怎么折腾,如果不能触及公车背后的权力乱舞,注定只能是一厢情愿的表面化治理。”红网网友“李辉”提出,“治车”的本质和关键是“限权”。对“特权车”,依法办事、维护执法权威,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如果制度大于权力、管理不惧权力,公车在不该使用的时候就会待在车库里。否则,就算贴着标志的公车出现在各种场合,老百姓也难以分辨到底它是办理公务,还是处理私事。

    连续3个多月发布1000多张公务车违章照片,被称为“专拍哥”的网友则认为,公车目前的顽疾,在于国家有政策,但政策没有被很好地落实,社会监督也不到位。

    他建议,减少九成公车数量,剩下的严格控制经费。其次,公车外出办事,应做好记录。此外,要有一套良好、有效的监督体系,比如政府官员都能受到监督,而且只要被揭发,必须得到严惩。

    网友“宋鹏伟”则指出,在公车采购和使用的各个流通环节,都应当事无巨细地向纳税人公开,做到“统一采购、统一标志、统一公示”,公示的内容应细化到每个部门的公车数量、购买理由、车型价格和维修费用等,这才能达到让每个公民方便地进行查询和监督,并有效治理公车违规、浪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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