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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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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2010年高考招生预警

家长考生应提防五种招生骗局

本报记者 原春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0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2010年各省(区、市)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录取工作陆续结束,教育部今天发布了2010年高考招生预警。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指定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若有疑惑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本科录取基本结束,是各类招生诈骗活动猖獗的时刻。教育部介绍,从往年情况来看,不法分子主要采取以下5种诈骗伎俩:

    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教育部严禁高校通过虚假宣传、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他们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对此,教育部表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

    三是“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机动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教育部强调,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没有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

    四是“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教育部解释,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避开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并且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五是“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的信任,进行诈骗。

    教育部重申,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招生服务水平,教育部已公布了全国及各省份高考违规招生及招生诈骗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受理,并密切配合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对实名举报的情况进行查处。

    本报北京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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