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长雇凶伤害人才中心主任”案开庭审理
人事局长当庭否认雇凶伤害
本报讯(记者李菁莹)8月9日,“九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王俯耕故意伤害案”(本报2010年7月31日曾作报道)在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九江市公检法司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害当事人和亲属,被告人亲属50余人参加了旁听。开庭前,在浔阳区法院大门外停满了各种型号的高档小轿车,数十名社会青年云集在大院内。本报记者及多家媒体记者提出旁听采访此案的请求,当地法院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本报记者随后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了当日庭审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在近5个小时的庭审调查中,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6名被告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解,整个庭审主要围绕王俯耕有没有直接参与指使策划该案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6名被告先后3次在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交待的书证材料、证词、证据及审讯录像资料。在法庭上,王俯耕辩称,是通过其外甥认识了被告袁某。王俯耕陈述:今年3月,袁某要求其帮忙关照接下九江县一工程项目,在谈完此事后的“闲谈”中,谈及人才中心熊明华在工作中经常与其过不去,袁某听后当即表态:叫几个人教训他一顿。王俯耕当即说:不要搞重了,不要搞出事,教训一下就可以了。同时,王俯耕还辩称,他还告诉了袁某在人才市场有监控探头,就是为了制止他们的打人行为。袁某也在答辩中将此事全部承担下来,称该事与王俯耕无关。
当日开庭至13时许,庭审调查宣布结束,但未对6名被告当庭宣判,待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