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非法占地的症结在哪里
杨于泽
《中国青年报》昨天报道,四川成都市温江区将万亩良田批租给企业,建起大批别墅项目,工业项目其实也是圈地,很多项目已闲置五年,根本不事生产。人们痛心的是,温江位于富饶的成都平原,原来是鱼米之乡,是粮仓;但现在,推土机一步步碾过青绿的水稻田。
就在几天前,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湖北蕲春正在建一个1200亩高尔夫球场,而当地国土局称不知情。“焦点访谈”痛心的是土地、规划、发改委等监管部门监管缺位,当地政府违反国家政策。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窥知人们对土地案件的一般认识。问题似乎发生在两个层面:一是企业打着开发建设的旗号非法圈地,二是当地政府监管不力,或者公然违反国家土地政策。解决问题的希望似乎是,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国家土地、规划政策,加强对项目、用地、规划的监管。媒体曝光的目的,似乎是想引起上级重视,向地方政府施压。
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地方政府疏于土地、规划监管,甚至公然非法批地,看起来是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违反政策是必然的。要地方政府“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其实是一厢情愿。
发展离不开资本与资源,对很多地方来说,其唯一资源就是土地。现在连上海、广州这样的城市都要靠卖地谋发展,其他中小城市、乡村地区要谋发展,更离不开土地。他们把地卖给外来投资者,吸引了投资,自己也获得了财政收入,也就有了生产公共产品的资本,具备了发展的条件。
剩下的就是,地方政府如何对待国家土地政策。我国权力架构的一个结构性缺陷是,权力较少受到有效的监督与制约,一方面政府可以“甩开膀子干事业”,另一方面下级政府可以对上级政府阳奉阴违、不听指挥。许多所谓的“改革”,其实就是给政策特权,想方设法打破政策上的条条框框,分享“禁果”。地方政府对待国家土地政策,态度、方法亦复如是。
如今的圈地运动表面上是资本圈地,实质是地方政府圈地,照此下去,中国人吃饭迟早会成为一大问题。寄希望于地方政府贯彻国家土地政策,是一项很难完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