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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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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案一审调解结案

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

本报记者 刘万永 洪克非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1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律师代表被告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

    孙伟摄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今天调解结案,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并负担300元诉讼费;罗彩霞当庭撤回对王佳俊的诉讼请求,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庭审期间,王峥嵘的代理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

    律师代表王峥嵘鞠躬道歉其余被告均称罗彩霞遭遇与己无关

    罗彩霞是湖南省邵东县灵官殿乡人。2004年高考后,同班同学王佳俊使用她的高考成绩和身份,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复读一年后,罗彩霞考取了天津师范大学。2009年毕业前,因罗彩霞无法开通网上银行,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意外曝光。本报2009年5月4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率先报道了此事。

    2009年5月15日,罗彩霞以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王佳俊、王峥嵘、杨荣华、邵东一中、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七被告起诉至天津市西青区法院;同年6月,追加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为第八被告。罗彩霞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王佳俊停止侵犯原告姓名权、受教育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1190元,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要求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历经15个月的漫长等待,2010年8月13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虽然西青区人民法院表示异地开庭“是为了方便应诉”,但在今天的庭审中,第一被告王佳俊本人没有出庭,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王峥嵘、杨荣华也没有出庭。

    庭审中,王峥嵘、杨荣华夫妇的委托代理人首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代理人表示,王峥嵘正在服刑,无法亲自到庭致歉;杨荣华不堪舆论压力,目前神智不清,无法正常上班;王佳俊下落不明,王家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希望得到罗彩霞的宽恕。

    代理人承认,王佳俊确实侵犯了罗彩霞的姓名权,但没有侵犯其受教育权。同时,罗彩霞提出的赔偿请求没有依据,也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法庭应不予支持。

    代理人否认杨荣华参与了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

    与王峥嵘道歉形成对比的是,其余几名被告坚定地称罗彩霞的遭遇和自己没有关系。

    邵东一中辩称自己既未泄露罗彩霞的身份、高考信息,也没有为王佳俊上大学提供任何材料,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考虑到本案中实施侵权行为的张文迪是本校教师,因此同意调解。

    邵东县教育局辩称,罗彩霞没有报考贵州师大,也不可能被贵州师大录取,因此罗彩霞提出的受教育权受侵害的事实不能成立,认为罗彩霞提出的连带赔偿要求是“强加给学校的损失”。

    贵州师范大学的代理人称,学校及时注销了假罗彩霞(即王佳俊,下同)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避免了对罗彩霞造成更大的伤害。录取假罗彩霞是为了“防止浪费资源,多培养人才”,且已按招生政策规定尽到了审查责任。王峥嵘提供了虚假的户口迁移证、学籍档案等,“造假造到这种程度,学校根本无法预料和审查”。

    贵阳市教育局的委托代理人辩称,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思想品德证明等六项证明,假罗彩霞都符合,该局已经尽了审查义务。贵阳市教育局“对罗彩霞姓名权被侵犯表示同情,对在法治社会下发生这种情况感到遗憾,愿意在法院确认自己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与原告调解”。

    被告唐昆雄辩称,自己没有从事过高考录取工作,不知道录取通知书的领取规定,当时只是出于友情代领录取通知书,并不知晓冒名顶替的事,整个事件中他没有收受王家好处。

    经过近3小时的协商,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金4.5万元当庭给付完毕。

    罗彩霞事件留下的永久问号

    值得注意的是,今天的庭审中,在发表辩护意见后,多名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以王峥嵘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为由,请求法院不要举证、质证,直接进入调解程序。

    罗彩霞事件曝光后,2009年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王峥嵘有期徒刑两年。与原来的判决(2007年2月12日王峥嵘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编者注)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开庭前,罗彩霞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了证据。但在今天的庭审中,并没有进行举证、质证,更没有出现激烈的法庭辩论。8名被告在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中的“群戏”成了王峥嵘一人的独角戏。

    但可以肯定,冒名顶替上大学之事是王峥嵘一人难以办成的。到底是谁在协助办成此事,一直受到社会舆论的追问。

    罗彩霞事件曝光之初,贵州师范大学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都表示录取假罗彩霞一事自己没有责任。贵州师范大学主管招生的副校长黄开烈称,“贵州师大是按照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按录取标准来正常录取考生罗彩霞的。”

    《湖南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定向招生计划、民办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录取时追加的机动计划、按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高职专科计划,实行非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生源并提供拟投档考生名单,实行批件调档录取……招生学校在组织生源时,应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许愿,不得误导考生,未经考生同意不得拟予录取……”

    据知情人介绍,所谓学校组织生源,就是录取前收取考生一定费用,确定招生名单。当时定向指标很紧俏。

    邵东县教育局代理人在今天的庭审中承认,王佳俊是在正常录取结束后,即2004年9月27日,被贵州师范大学补录的。

    《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录取工作于8月中旬结束,逾期不再办理。本科层次招生不安排补录,专科层次补录定于9月中下旬进行。”

    假罗彩霞是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录取的,为本科层次。但问题是,2004年“本科层次招生不安排补录”,是谁为王佳俊开辟了“绿色通道”?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说:“高等学校要抓紧做好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的工作。录取通知书不得通过个人或中介转递,严防欺诈行为,保护学生和群众利益。”

    罗彩霞事件曝光后,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原处长吕国富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考虑到新生马上入学,在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本人来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当时,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已经来到贵州师大,他声称自己是“罗彩霞”的父亲,而且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假罗彩霞的档案也标明,她曾用名“王佳俊”,父亲叫“王峥嵘”。为此,学校将通知书直接给了王峥嵘。

    然而,这一说法在短短几个小时后被戏剧性地否定了。2009年5月7日21时左右,前去采访的记者偶然得知该校一教授代领了录取通知书。在记者的追问下,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杜芸表示找到一位曾在招办工作的同志,“他刚刚回忆起来当时是一位教授取走了录取通知书”。

    在今天的庭审中,到庭的唐昆雄以自己没有从事招生工作,不知道教育部规定为由,否认自己应该承担责任。

    2009年5月20日,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杨仁远对新华社记者表示,省教育厅“将根据湖南方面对冒名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的调查结果,确定唐昆雄老师是否存在其他问题。”时至今日,这一结果未见公布。

    罗彩霞银行身份信息恢复

    庭审结束后,罗彩霞见到了等候在法院外面的姨妈,两人相视,忍不住掉下眼泪。罗彩霞说,一年多来,家人承受了比她更多的压力,案件了结后,自己和家人都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只有谈到身份信息恢复时,罗彩霞的脸上才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个人银行的身份信息一直困扰着罗彩霞,这也是一年多来她最为关心的事情。

    今年7月20日,罗彩霞在同学的陪伴下到中国银行邵东支行尝试办理银行卡。

    “电脑里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照片,是我的!”罗彩霞说,办好银行卡的那一刻,她很开心,赶紧给她父母打电话。

    “我的同学大喊:‘罗彩霞能办银行卡啦!’然后拉着我到银行门口说,来,照张相,纪念一下!”

    但罗彩霞仍不能确认自己的银行身份信息恢复了,又跑到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办卡。她扳着手指头数着,“一个、两个……至少有6张卡了,打开钱包,哈哈,都是卡。”

    “在别人看来很平常的事,对我来说却是那么重要。这种幸福,别人无法体会。”罗彩霞说:“从今天起,我就开始新的生活了,希望大家能慢慢把我忘掉!”

    本报长沙8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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