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8月17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
开发商无资质 购房者落陷阱 招商引资成闹剧

漯河:政府招商项目成违法建筑

本报记者 王怡波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1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这就是诈骗!”李汇海叹道。

    他感叹的对象是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一栋6层高的商住楼。这栋楼当初盖时,就被漯河市政府规划联席会定为“违法建设项目”。但是,它“顶着压力”顺利完工,而且,在没有土地使用证、预售证等必要证件的情况下,卖出去了数十套房子。

    这栋名为阳光花园的商住楼,是源汇区委宣传部招商引资的“杰作”。2007年3月,为了完成当年宣传部招商引资1000万元的任务,该部一名干部为部里介绍了一块开发用地,不久后,这块地由源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增光负责。

    当初将自己的土地交给源汇区委宣传部开发的李汇海、刘敏夫妇现在十分后悔,“本以为政府招商项目‘以房换地’帮了自己,没想到却搞成了一个违法建筑”,而且,现在还在欺骗购房者。

    没有资质的开发商

    在李汇海看来,把招商引资项目弄成违法建筑,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该项目的开发商竟是一个毫无开发资质、建筑资质的农民。只不过,这个农民的背后有当地官员的支撑。

    2007年3月,经熟人介绍,时任源汇区文联副主席的娄全中说服李汇海拿出买了4年的土地,与源汇区委宣传部合作,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这块地位于漯河市贸易区,面积2649.4平方米。接下来,娄全中开始为工程立项、规划、招投标等事项忙活。但不久,娄全中被抽调到漯河市沙澧河沿岸拆迁一线,这块地转由源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增光直接负责。

    2007年6月19日,娄全中和刘增光代表李汇海为甲方,与漯河市金泰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关于联合开发建设阳光澧岸家园的协议”,乙方的两个签名中,一人为叶留长,另一人为应群成。据娄全中介绍,此后,这栋名为阳光澧岸家园的商住楼的开发完全由应群成一人负责。

    一开始,李汇海以为刘增光找的确实是金泰公司,应群成确实是金泰公司的项目经理。直到2007年10月30日,在漯河市副市长谢连章主持召开的规划联席会上,将贸易区的这个“临街楼项目”确定为违法建设项目后,李汇海才意识到,几个月来,应群成根本没去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等一系列手续,一直在违法建设。

    2008年年初,通过多方打听,李汇海得知,金泰公司根本没有一个叫应群成的人,应群成只是一个农民。

    “没有开发资质、建设资质,难怪办不了手续,难怪被定为违法建筑。”李汇海恍然大悟。

    但是,一个农民为何能获得开发土地的机会?现任源汇区文化局副局长的娄全中告诉记者,当时他就应群成的身份询问过刘增光,刘说是通过老乡介绍认识的。刘增光说的老乡是时任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长的王光宇。

    李汇海说,在规划联席会上被定为违法建设项目后,阳光澧岸家园之所以能不停工并最后完工,正是王光宇和刘增光不断努力的结果。李汇海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出示了一张2007年6月23日阳光澧岸项目开工奠基仪式的照片,其中便有王光宇。

    购房者掉进陷阱

    刘敏向记者出示了2007年6月19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建设阳光澧岸家园的协议”。协议明确,供地方“在工程顺利竣工后,获得该项目第一层框架全面积的房屋所有权和二、三、四、五层共计6套住宅的房屋所有权”,开发商还为源汇区委宣传部提供10套价格优惠的住房。

    然而,从2008年5月底大楼完工到现在,刘敏和李汇海虽然仍持有此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却没拿到1套房屋的钥匙;而深谙这栋违法建筑内幕信息的源汇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没有一人拿钱购买原来承诺给他们的优惠房。

    大楼建成后,抱有一丝希望的李汇海多次找到刘增光,要求他尽快补办手续,让楼房合法化,并按照协议给他房屋钥匙,但终究未果。

    8月16日上午,在被更名为“阳光花园”的阳光澧岸家园一楼东侧的简陋售楼部里,一名赵姓中年妇女告诉记者,这栋楼的老板姓应,是他拿自己的地盖的房子,属于个人开发,现在,全部50套住宅卖得只剩五六套了,一楼店面也正在出售、出租。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楼25个门面只有两个开门,上面挂有太行物流的牌子。物流店老板告诉记者,他租下这两个店面3个多月了,房租1500元/月。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这栋楼的主人是谁,他说只知道姓应,售楼部的一名年轻女子是应老板的女儿,姓赵的中年妇女是应老板的亲戚。

    物流店老板向记者提供了应老板的手机号,记者与之前拿到的应群成的手机号对照,两者完全一致。

    记者以要买房为由,要求阳光花园售楼部提供阳光花园的土地使用证、预售证等证件。带记者看房时,售楼部赵姓女子表示,土地证原件在老板手里,售楼部里有复印件。到售楼部后,应姓年轻女子则告诉记者,土地证复印件拿回家,忘了拿过来了。赵姓女子说,要不你们去房管局看,就知道情况了。

    8月16日下午,记者到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咨询,该局房屋管理科一名项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栋建筑并未到房管局办过预售证,建议不要买。

    随后,记者再次到阳光花园售楼部,要求查看预售证。赵姓女子表示,要想看预售证,先交1000元定金,不交定金不让看,交了定金之后,有什么意见再退。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应姓女子告诉记者,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拿来了,可以让看一眼。

    应姓女子拿出的土地证复印件与之前李汇海提供给记者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使用人、地号等所有内容完全一致。记者问证件中土地使用者刘敏是谁,应姓女子支支吾吾没有回答。

    在阳光花园五单元门口,一男一女告诉记者,他们刚在这里买了房子,正在装修,买的价钱是1900多元/平方米。记者问他们有没有拿到房产证,他们说,售楼方答应所有房子都卖出后再统一办房产证。

    漯河市房管局房屋管理科项姓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记者,阳光花园没有土地证,办不了房产证。

    在李汇海看来,打着招商引资旗号的项目,多少都有很复杂的利益关系,一旦开始,就不愿意停下来。他说,得知阳光澧岸家园被定为违法建设项目后,他多次提出要中止建设,什么时候合法了,什么时候再建。“但人家招商引资有门路,即使违法也照样建。”

    本报漯河8月16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