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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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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卖古” 开发企业“逐利”

千年文物古迹屡遭“破坏性开发”

“新华视点”记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1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闲时争名人,忙来毁故里”。从江苏镇江入围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宋元粮仓遗址,到安徽泗县近千年的释迦古寺,一些地方近期频频爆出文物古迹在商业开发中被毁事件。受政府保护的文化古迹何以成了“唐僧肉”?开发商哪来的毁坏文物的胆量与底气?文物保护法规为何成了“摆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追踪调查。

    地方政府“卖古” 开发企业“逐利”

    泗县是文化部授予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但这个“文化先进县”最近爆出一桩“丑闻”:为开发房地产,将文物保护单位释迦寺毁坏。

    释迦寺建于北宋年间,距今有900余年,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以释迦命名的寺庙。据当地县志等记载,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曾在该寺住宿,并留下诗作,是泗县百姓引以为荣的历史人文古迹,早在1981年就被列为该县首批文物保护单位。

    记者近日来到泗县释迦寺发现,古寺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当地群众指着工地入口处一块被包裹起来的石碑告诉记者,现在就剩下这块刻有释迦寺文保单位的石碑,其他物件都已拆除。

    在工地旁的售楼处,销售人员介绍说,由于位置优越,中小学、广场、菜市场等配套完善,还在建设中的这一楼盘销售很好,售价达2700元/平方米,是当地高价楼盘之一,目前只剩下一种户型的房子可供选择。

    泗县许多百姓深感痛心和不满。曾热心为释迦寺保护而奔走的泗县退休文化干部闵麟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得知县里将该文保单位卖掉搞房产开发时,他和一些老干部就积极奔走,县里不少群众也曾联名写信给有关部门,要求自己出钱修缮古寺,保住文物古迹,但当地领导置之不理,最终没能阻挡古寺被拆厄运。“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所谓文化先进县,简单是莫大的讽刺啊!”

    泗县释迦寺被毁不是孤例。近期,全国多地爆出“毁遗”事件。在江苏镇江,上月初13座宋元粮仓虽有入围“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护身符”,但无济于事,最终被毁于叫做“如意江南”的楼盘开发中。

    在湖北鄂州,始建于东晋时期的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同样面临被开发商拆除的命运,当地百姓甚至组建了“护庙队”……

    2009年底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有超过3万处登记在册的文物消失。其中大部分为类似宋元粮仓和释迦寺这样的不可移动文物。有关专家感慨:历经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保存下来的文物,最终却毁在经济发达的今天,发人深省。

    文保部门“无奈”监管“形同虚设”

    频频发生的“毁遗”事件显示,开发企业之所以敢于强势推进,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背后“撑腰”。而文保部门则“无可奈何”,导致监管成为摆设。

    记者从泗县国土局了解到,释迦寺所在地块属国有划拨土地,2007年7月,县国土局按领导要求对包括释迦寺在内的25亩土地竞价拍卖,最终以1150万元成交,成为当地的“地王”。

    但泗县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县里出让包括释迦寺在内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并未征求文化部门意见。2008年,县文化局得知释迦寺保护区遭到施工破坏后,立即派人赶往现场,虽然当时下达了文物保护通告和停工通知,但开发商仍继续施工。随后,他们向上级文化部门反映,国家文物局甚至来函要求报告释迦寺保护情况,但终究“没顶住地方政府的压力”。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县政府召开的协调会上,文化部门坚持原址保护,但领导强令异地重建。

    按照文物保护法,像释迦寺这样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保护重建需报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但泗县仅以县政府会议纪要形式就协调了各方意见,决定了文物的命运。而且,异地重建的意见已提出两年,至今却仍未见动工。

    文物部门的“无奈”,在镇江宋元粮仓被毁事件中同样存在。记者发现,对镇江发现的千年粮仓,国家文物局今年曾多次发函或下派专家组,提出保护意见,江苏省文物局也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要将粮仓、桥、驿站、衙署等建筑遗迹整体保护。然而,一道道“保护令”下,作为开发商的镇江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反而加紧施工。据了解,这个叫“如意江南”的房地产项目计划建设700多套房子,还未开盘已有上千人登记购买。

    南京博物院考古所所长林留根认为,正是开发商仗着“红顶商人”的特殊性,才敢对宋元粮仓如此重要的文化遗迹下手毁坏。林留根表示,宋元粮仓是从哪一天开始被毁的,至今无法确定,因为镇江市文保部门已被“集体封口”了。据称,当地政府曾向文化部门下命令,严禁将有关信息透露给外界。“在古遗保护中,文保部门面临地方政府的巨大压力,这种局面实在令人忧虑。”

    “毁遗”之害甚于偷盗守住文化传承“血脉”

    国家文物局有关人士表示,当前一些地方在册文物的消失,主要是一些大型基础建设和大规模城乡建设项目增加所致。

    按照有关法规,当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出现冲突时,应该经济为文物保护让路,但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甚至出现恶意破坏古文物的行为,为当前文物保护工作敲响警钟。

    林留根感叹,一些地方对不断毁掉的文化古迹、历史建筑熟视无睹,其实质是某些官员扭曲的政绩观作怪,这与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严重背离。

    文物古迹频频成为一些地方追求商业利益的牺牲品,还在于文保法规执行的苍白无力。有关专家表示,我国文物法对“毁坏古迹”行为有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实际情况是,破坏行为大多涉及地方政府,很难追究下去。

    综观近些年的“毁遗”事件,对相关领导和开发商问责的寥寥无几。有关专家认为,正是有法不依,使一些地方官员有恃无恐。从某种程度上说,借助权力和资本“毁遗”,其危害比盗卖文物有过之而无不及。

    “毁古求利”的破坏性开发频频发生,归根结底是对一些地方政府的问责不力。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宫希成等人表示,当务之急是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规,问责那些不负责任的地方领导。同时,对涉及文化保护的开发项目,应借鉴“环评审批”模式,必须报经上级文保部门审批。“文物古迹是一个民族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越是经济高速发展,越要守住文化传承的血脉。”

    (记者杨玉华、刘元旭、熊润频、叶超)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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