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油价涨快跌慢 不该意气用事
不错,如果仅仅按照涨幅来计算,那么坊间所称的油价“涨快跌慢”一说,自然是不成立的。但是发改委在驳斥坊间这一说法时,忘记了一个根本的因素,即当初在制订国内成品油与国际油价联动的办法时,没有选在超过150美元的高点,而是选在油价落在最低点刚刚反弹之际,当初这一选择,即遭到公众的广泛质疑。
更何况,发改委只是以所谓的国际油价涨幅与国内油价涨幅进行比较,而没有计算通常意义上,国外油价处于74美元时,我国的油价应该是多少。如果按照每桶74美元的油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不过不到每升4元左右,就算计入1元的燃油税,其油价也不过就是5元一升。国内的油价又高出多少呢?各地都远远超出了6元一升了吧。
之所以举出上述两个例子,无非是要说明,国内油价自有国内的特点,国民收入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收入更无法相提并论,国情不同,决定了国家的定价机制的不同。但正如坊间简单地以国际油价比照国内油价未必准确一样,发改委简单地以新成品油价格机制制订以来的油价涨幅进行比较,恐怕也是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
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在国际油价两度回到74美元的时候,国内油价却涨了2630元每吨,这也同样是个事实。其中,固然有居民收入增加的因素,也有通胀的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在建立之初就存在缺陷,以至于国内油价注定要上升居多、下降居少。如果有关部门再不严格遵守定价机制操作,自然会给人以“涨快跌慢”的印象。
在回应坊间对油价涨跌速度的质疑上,发改委不该意气用事,更不该拿一个所谓的涨幅进行比较,而应该解释为何两度面对油价暴跌时,迟迟不打开降价的窗口,详细说明不降价的原因,这样才能让公众的疑虑彻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