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意外死亡”风险百姓扛
陈淮总结出的中国开发商“四种死法”,一言蔽之,就是纯属意外“死亡”——不是正常的淘汰出局,不属于市场竞争中企业在经历“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后的自然死亡,按陈淮的说法,这是市场发展不成熟的表现。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起起落落,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也经历了一轮轮的调控,为何仍是一个不成熟的市场?一个发育不完善的市场,显然是没有经过充分竞争的市场,其中,又源于政府的行政干预太多。一个到处充斥着权力的市场,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也就不可能有开发商在市场洗礼中的自然终结。
且不必说土地财政将开发商与政府牢牢捆绑在一起,单是地方的政绩需要,就让二者紧紧结成利益共同体。位于沈阳黄金地段的“亚洲城”,违法运行长达1年多,从未批先建、无证销售,到违规提高容积率,几乎是一路绿灯,原因就是事关政绩,怕开发商撤资,有关政府部门还多次协调并要求尽快开工建设。河南漯河市源汇区一栋名为阳光花园的商住楼,招商引资引来一个毫无开发资质、建筑资质的农民,但是,“即使违法也照样建”。
有一些政府部门如此的“保驾护航”,没资质的开发商都能畅通无阻、大干快上,那些正规的房地产企业,更是求之不得的财神爷,关怀备至,又如何能被市场淘汰?“房地产业在任何国家都是高风险的行业,但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风险非常不公平地集中在购房者身上”,开发商又何惧之有。这也是为何在政府的调控之下,央企仍大手笔拿钱砸地的原因。
眼下关于住房空置率的争议高烧不退。其实,空置率本身不是罪过。住房在国人眼中,除了满足居住需求外,更有财产保值的因素。住房空置跟钱存在银行、将金银首饰放在家里一样,都是理财的手段。你不能说有人存钱不花,有项链不戴,就要逼着他将钱花光,将项链都戴上,以免“空置”。在开发商“意外死亡”的畸形市场上,我们只有被迫追高,只有“被空置”。所以,与其关注空置率,不如关注造成空置的开发商与政府。
只有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消费者才能得到好的服务,开发商提供的产品才能在竞争中不断优化。但中国的开发商并非“不死鸟”,不能淘汰死,不表明就不会倒掉。美国的次贷危机告诉我们,房地产的整体崩盘不是传说,开发商可能随之一起玩完。
在地方政府的呵护与利益共谋下,开发商赚钱都赚得不好意思了。而这种合谋,使得百姓难得安生,也会危及国民经济。对此须高度重视,让权力与利益之手早日退出房地产市场。在一个纯粹的竞争性市场,什么空置率,什么居民的购房风险与国民经济的风险,都可得到释放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