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8月19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青年话题
百姓说话

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停留于纸上

张魁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1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8月17日,青海宣布于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成为今年第27个确定上调最低工资的省份。自2月1日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已有27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仅甘肃、广西、贵州、重庆没有公布最低工资调整方案(据称方案均在审批中)。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市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北京市为11元,海南最低工资平均增幅达37%,位列全国之首。(《新京报》8月18日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几乎受到媒体和低收入劳动者的一致好评。尽管最低工资标准仍未达到最低工资要求的“最低工资应当为平均工资的40%到60%”,也未达到全国人大代表、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曾建议的“省会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1500元左右”,这暂且不说。我关心的是:政府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劳动者就真能享受到实惠吗?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性和强制性的,即“有条件的要执行、没有条件的也要执行”,属于最低级别的公平正义。然而,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命运一样,用人单位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往往以没钱推脱。不知道其他26个省份已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都落实到位了,但我知道,我所在的县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不知道何时能执行。而且,有些人的工资连上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

    各地政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都是为了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待遇,理应不折不扣地得到执行,低收入劳动者需要的是真金白银。因此,各地政府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也要检查和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不能纸上上调就完事。建议已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集中时间开展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大检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从而切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度,切实让低收入劳动者得到实惠。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