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8月21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会议

政治局研究部署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2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今天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要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要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把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防止形式主义;要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居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运转,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基层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把握工作规律,拓宽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提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