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证实:紫金矿业曾给记者塞钱 均被退回
从本报报道中获悉紫金矿业公司向前来报道污染事故的部分媒体记者发放“辛苦费”、“稿费”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动联系本报。根据本报记者提供的线索,总署向相关媒体及人员展开调查,并要求福建、上海、广东等省市新闻出版局对属地报刊出版单位及记者站进行调查。
经调查,紫金矿业公司污水泄漏事件发生后,多家媒体记者赴福建省上杭县调查采访。7月16日下午2时左右,《上海证券报》、《厦门晚报》记者在所住酒店收到有关人员送来的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两人立即结伴将其退还。7月16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也遇到类似情况,立即将送“信封”的人推出房间。7月16日晚,有人将装有“辛苦费”的信封送给《人民日报》记者,该记者立即打电话向报社汇报,并委托龙岩市相关部门同志将现金退回。7月12日至7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采访期间多次拒绝上杭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送的装有“稿费”的信封及住宿和旅游安排。7月16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也收到有关人员送来装有2000元“车马费”的信封,来人表示希望记者做客观报道。记者随即把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报社汇报,在退还现金未果的情况下,将钱物上缴报社,留存相关物证,并刊发系列批评报道。
另经调查,在参加紫金矿业相关采访报道的人员中,福州中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尹夫涉嫌以记者身份进行相关新闻采访活动。此人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新财经》杂志社华东南站”从事《新财经》杂志等出版物的征订发行,违法开展新闻业务活动。目前福建有关部门正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并将在调查处理后公开通报。
紫金矿业7月2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封口费”事件作了正式回应:公司经查实并未授意任何人就污水泄漏事件给媒体记者送“封口费”,公司财务也未开支任何一笔此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