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关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0年8月26日全国青联十一届全委会通过)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十届常务委员会提出的《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一致同意把科学发展观写入章程。大会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人民团体之一,全国青联在工作中应当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会认为,增写“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有利于引导各族各界青年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大会一致同意在章程中对全国青联的基本任务进行充实。大会认为,根据中共十七大报告有关论述,章程修正案有必要对全国青联的基本任务进行补充和修改,增写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大会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中共十七大修改的党章也在总纲部分作了相应表述。为此,章程修正案对总则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突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
大会号召,各级青联组织和全体青联委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最广泛地团结凝聚海内外中华青年,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