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察四种执法权
在新乡,6个公安分局被撤销,原来由分局管理的23个小派出所变为市局直管的12个大派出所,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四警合一,每名警察同时具备四个警种的综合执法权。
两个多月过去,这场改革带来的变化引人注目:110接处警时间由过去的5分钟缩短到现在的3分钟,一线基层的警力由过去的25%升至70%,发案率下降、破案率上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再创新高。
8月30日,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年底前要以“新乡模式”为主,在全省各省辖市公安局全面推进警务机制改革。
用“加减法”破解警务体制改革难题
6月19日上午,细心的新乡市民发现,6个城区公安分局和所属23个派出所的牌子被摘掉,取而代之的是12个崭新的公安派出所。
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孟钢说,传统的警种划分过细,警察职能较为单一,而且由此带来的弊端日益显现。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新乡警方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警务体制改革思路,即围绕“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群众满意”这个总目标,用“一减一加”来破解警务体制改革中的诸多难题。
所谓“一减”就是“减少层级”,变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为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两层管理。
该市将市区原有的6个公安分局和23个派出所撤销,新建12个派出所,由市公安局直接领导。每个派出所内设“四队一室”,即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社区警务大队、交通巡防大队和勤务综合室,改变了过去分局和派出所警种、部门设置过多、职能单一的弊端。“比如,案件侦查大队由过去的刑侦、经侦、禁毒等部门整合而成,负责侦办辖区内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较好地解决了警种分工过细、职能单一的弊端,避免了警力资源浪费。”
所谓“一加”就是“四警合一”,推动警力下沉。新乡市公安局对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等警种实行“四警合一”,打破警种分工,一警多能,综合执法,构建集情报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城市管理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警务体制,使一线基层的警力由过去的25%升至70%。洪门派出所所长张新平说:“实行四警合一后,一个民警不再像过去一样交警不管治安的事,治安不管刑侦的事,而是在干好主业的同时,兼顾其他,真正实现了警力的无增长改善。”
数字显示,自6月19日新的警务机制运行以来,新乡市命案发案较2009年同比下降15.79%,破案率较2009年同比上升10.53%;市区110接报刑事治安类警情较2009年同比下降7.72%;街面两抢犯罪较2009年同比下降12.5%。
全省推广“新乡模式”
8月6日20时,42名执勤民警驾驶21辆巡防车准时走上新乡街头,以全市21个岗亭为依托,开展巡逻防控。他们的巡防时间也由原来的每天20时至24时,调整为每天20时至次日7时30分,与第二天白天交通巡防民警上岗执勤实行无缝对接。加上各派出所的33辆巡防车,新乡市区每天就有54辆警车日夜不停地在街头巡逻,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与此同时,传统的交通警亭也被赋予治安管理的内容——白天是指挥交通的交通岗,晚上是治安防范的待警点,24小时有人值守,和原有的网格化防控共同组成了快速反应警务模式。
以社区警务为例,改革前,新乡全市有129个社区和135名社区民警,平均每个社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但是,社区民警不仅要参加派出所的值班备勤,还要参与派出所的每项具体警务,社区民警只是挂个虚名,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沉到社区。
为了给社区民警“松绑”、“减负”,新乡市公安局明确规定,社区警务大队不参与派出所日常值班,而专门围绕人口管理、纠纷调解、安全防范等方面沉进社区、精耕细作,千方百计从基础、从细节服务辖区群众。
洪门派出所民警刘国魁,在这次改革中被分配到阳光警务社区担任社区民警。每天,他都拿着小喇叭在社区中巡逻走访,播报社区治安动态、防火防盗和天气变化等内容,这样的“平安小喇叭”给社区百姓送去了安全感。社区居民王女士说:“每当听见他‘夜间休息,关窗落锁’等广播内容时,心里就感到特别踏实。”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刚刚结束的河南省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中,新乡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指数再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95.47%和92.74%,位居全省前列。
8月30日,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在新乡召开。会议决定,年底前要以“新乡模式”为主,在全省各省辖市公安局全面推进警务机制改革,争取到明年6月份,绝大多数省辖市公安局基本完成警务机制改革任务,建立起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现代警务运行模式。
本报郑州8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