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顶风上演“断电风暴”
“‘停10开5’!也就是说,一个月只供10天电,这叫我们怎么活?”温州市瓯海区的小企业主吴灵(化名)有点绝望,“平时不作为,临时抱佛脚,真可恨。”
“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负”
“为完成节能目标,个别地区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对生产企业轮流停电,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7日下发通知,指出这种做法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更是明确要求各地纠正短期断电行为。通知要求各地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工作和机制,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不能简单拉闸限电。
但是,“断电风暴”仍在继续。
“根据瓯海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部分工矿企业实施有序用电的通告》规定,你单位必须参加有序用电。否则,后果自负。”
在离温州市区较近的瓯海区,9月中旬,众多中小企业主都接到了这样一纸通知。根据通知,红线被画在了年产值500万元。该区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矿企业,从2010年9月16日起,实施“停电10天开工5天”,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自备柴油发电。
“9月21日早上接到电业局电话,警告我再用电,就给我拉闸了,郁闷。”小企业主吴灵说。
“至少给我们个缓冲期吧,单子已经接啦,不能按时完成就是失信,政府不是一直在强调‘诚信’吗?现在又是谁逼着我们不诚信啊?”
但吴灵很快发现,比起邻近永嘉县的小企业主,自己甚至已经算是幸运的了。
永嘉县的《2010第二期节能降耗有序用电方案》开篇就明确写道:“2010年分配我县全社会用电量限额185389万千瓦时,我县9月~12月每月平均用电量只有1.36亿千瓦时左右,用电控制任务非常艰巨。”
该方案中详细将企业分成了9类,除了无证违规企业,最重的是“对第一期节能降耗未执行企业连续停止供电至9月30日”,最轻的是“1月~8月份重点用能单位的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率在15%以下的规上企业(即规模以上企业——编者注),停电3天供电1天”。
方案还详细设定了处罚条款:首次违反,延长停电5天;再次不整改则延长停电10天,停电时间9月不能执行完毕的顺延到下月,“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负”。
这份9月15日至9月30日的短期强行措施,已使得众多“停4用1”的企业主在网上呼救:“永嘉企业已经到了水深火热的地步!”
谁最受伤
根据温州市统计局2009年的数据,2009年,温州市个体工业户实际总产值1157.6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1.5%。
此次断电将对今年温州市这部分的工业产值造成重大影响。
温州市现有26544家私营企业、2961家股份合作制企业、207家股份有限公司,而个体工业户高达114163家。它们基本分布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等行业。
“在温州,现在的生产链最底部的工厂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年产值低于500万元的。断电通知一下来,这些处于生产链底层的工厂企业大量停工、延期甚至关闭,一直到生产链的顶端,全部要受到影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个体户说。
温州市所属瑞安市一家企业的总经办工作人员陈力(化名),上个月给所有的客户紧急送出了一封信,来解释他们为什么必须突然要涨价20%,否则只能“不接活了”:“根据《瑞安市节能降耗有序用电执行通知书》,从2010年8月23日起至12月31日24时止,对我公司进行停30天供10天或停15天供5天的方式,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经我公司向工业区管委会要求,先暂时许可自行发电生产,因此增加了20%发电成本。”
“太突然了,订单都完不成!”陈力疲惫地抓着头发说,“我们一直在拼命给客户解释,但他们都说不可理解,不能想象怎么会有这样的停电方式……”
比企业经营者还要着急上火的是工人。
在温州某网络论坛上,一个农民工的帖子引人注目。
“政府出台新的工作表,限我们停10天做5天。希望政府关注我们民工的生存问题!我们每月起早贪黑,忙碌工作,挣来的钱付了房租、付了基本生活费,已经所剩无几,只能不停工作才能维持生计。现在新的工作表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来,一个月休息20天,工作10天,我们是民工,如果这样安排,我们没法过最基本的生活。我们只想用自己的汗水养活自己。现在汗水都无处可流,怎么办?怎么办?”
陈力也认为,受到影响最大的不是企业,是工人。
“作为企业主,最多关门大吉,参加‘炒房团’好了。但是作为工人,损失却很大,温州绝大部分工厂实行的都是计件工资,即使没有关闭企业,但是因为电被掐掉了2/3的时间,工人最多只能拿到平常1/3的工资。你说这还让人活吗?”
为何总爱“临时抱佛脚”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小企业主都纷纷表示,即使实行所谓的“有序用电”,搞“一刀切”,为什么不在早几个月前,哪怕早一个月,先发个通知提醒警告呢?
“这样就有充分时间去安排或准备,逐渐减单减产裁人,如果在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的,再采取强制措施,也是有理可依。怎么能今天送来了通知,明天就得立刻停掉?真的是紧急到容不得一点商量的余地吗?冒险开工,怕被断电罚款,小企业当场就得死;若不开工,按期交不了货,小企业等着折磨致死。”
这些怨言,政府并不是不知道。
“现在时间不多了,要是早点开始,现在也不用这么辛苦了。要是一周停两天,大家就都好接受一些了。”温州市瓯海区某街道负责节电减排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坦率地说。
一项为期5年的节能减排工作,为什么好像到了最后几个月才被想起来似的?政府此前都做了些什么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到,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5月发布了《温州市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制定了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76吨标准煤下降到0.61吨标准煤,降低20%。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减排政策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这份实施方案与可以查阅到的全国其他省市的方案大同小异。方案提出“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加强相关技术开发应用,建立和完善统计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完善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税收政策,鼓励相关金融服务,健全价格杠杆,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等具体举措。
中国青年报记者数了数,这些具体举措足足有数十条之多。
政府出台了很多节能减排的措施,为什么到现在还需要采用这样突然断电的办法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数日来一直在联系瓯海区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但未果。记者致电温州市经贸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吴健玲处长,但其始终未接受记者采访。
上有禁令,下有怨言,中间又制定了细致的节能减排方案,那么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还在“临时抱佛脚”呢?
据记者了解,在十一五节能减排体系中,各级政府被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温州和全国大部分省市一样,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和每一个重点单位,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省某市一位主管节能减排的官员说,他已被预警过了——市长告诉他,“如果我被摘帽子,下去之前一定会先把你给免了。”
专家建议加强过程考核
“‘强制断电’肯定是违背节能减排的初衷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迎说,“这种行政干预只是一种短时的应急,它不是一种能够实现低碳经济的措施。”
陈迎分析认为,政府的处境首先缘自最初目标设定时并不十分科学,其次,对目标的分解也有问题。
“此外,中间发生了很多难以预料的特殊情况,比如金融危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汶川地震后恢复重建对水泥等高耗能产业的大量需求等,使得各地减排的潜力、难度都发生了变化。然而,我国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分解后,在实施过程中没有调整机制,缺乏灵活性。”他特别提到,“现在又以问责制和考核的形式要求各地方必须完成指标。所以就出现了‘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段茂盛则认为,不能简单归咎于指标定得过高。“因为指标都是经过地方政府同意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协商的结果。”
他分析地方政府不得已采取拉闸限电这样的下下策,是因为地方政府完成指标有困难。而造成地方政府完成指标有困难的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政府对自己的现实情况评估的不是很准确;第二,目标设定了以后,地方政府更要有一个长期的全局的规划,不能指望着最后一两年突击来完成。如果将五年目标在时间上分解,这样就不用靠最后的非常规手段来突击了。”
段茂盛认为应加强整个过程中的考核。“只确立一个五年的目标,容易导致政策前松后紧,可以定二或三年的指标,根据每年不同的情况相应作出调整。”
他还提出,应充分利用经济激励手段促进节能减排:“一方面,企业采用节能减排技术,政府给予补贴;另一方面,节能减排本身就能给企业带来收益。”
“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肯定是要继续推进,而且是更有难度的。一些政策设计上的问题应该吸取教训,比如邀请企业和地方政府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这样才能真正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陈迎说。